1、遗产拆迁、家庭房产纠纷的处理防水包括协商、起诉等。
继承的房屋被拆迁,产生继承纠纷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纠纷: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诉讼解决。当事人通过上述途径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2、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明、遗嘱原件、遗产产权证明等。
办理继承公证要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查通过的,制作继承公证书并发放给当事人。
2、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通过继承方式获得的房屋,也有被拆迁的可能。若是当初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民获得了房屋的继承权,那么房屋被拆迁之后,各继承人可能会因为如何分割补偿款的问题发生财产纠纷。此类纠纷发生之后,当然首先可以协商,无法协商的则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