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债权属于侵害财产权益吗,财产损害赔偿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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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债权属于侵害财产权益吗,财产损害赔偿有哪些

一、侵害债权属于侵害财产权益吗

1、债权是属于财产权益的一种,所以债务人侵害侵权是属于侵害财产权益的行为。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一百二十条【债权责任的承担】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财产损害赔偿有哪些

原则

1、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指的是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

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

2、财产赔偿原则财产赔偿也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之一,是指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

3、损益相抵原则损益相抵,亦称损益同消,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应由损害额内扣除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

4、过失相抵原则过失相抵,是在损害赔偿之债中,基于与有过失的成立,而减轻加害人赔偿责任的规则。

侵权行为的与有过失同样适用过失相抵原则。

债权是属于财产权益的一种,所以债务人侵害侵权是属于侵害财产权益的行为,如果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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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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