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的合同纠纷请律师处理怎么收费?

最新修订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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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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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建筑工程的合同纠纷请律师处理的收费首先需要由委托人和受委托的律师之间协商确定收费的方式,如果是计时收费的话,一般是200-3000元/小时;如果是计件收费的话,一般按照标的额比例的百分之零点五到百分之八收费。
建筑工程的合同纠纷请律师处理怎么收费?

1、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200-3000元/小时。

2、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五万元(含五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加收百分之八;

10万-50万(含50万元)加收百分之五;

50万-100万(含100万元)加收百分之四;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加收百分之三;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加收百分之二;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加收百分之一;

5000万元以上加收百分之零点五。

3、收费说明:

(1)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

(2)上述2、3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当然,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以及相关政策的差异,律师费的收费标准也不大相同,具体情况建议您咨询当地律所。

房屋合同如果出现了纠纷那么是可以请律师来帮助自己解决,但如果存在有律师的话那么就会涉及到有律师的费用,而对于费用的标准就会结合自己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收费,所涉及到的金额越大那么律师费用就会越多,从而存在的诉讼费也会越多。

在出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时候,首先可以由承包人和发包人之间就主要的建筑工程的纠纷事项协商处理,在无法协商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可以各自聘请专业的律师,之后由律师代为起诉应诉,因为律师拥有很强的专业知识,可以更好的处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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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1、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2、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3、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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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欠款纠纷如何诉讼(建筑工程款纠纷上诉状)
[律师回复] 原告:XX市XX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XX职务执行董事
地址:XX忻府区解原工业园区
被告:中化X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XX职务董事长
住址:XX省太原市XX街XX
邮政编码:0300**
联系电话:0351-6XXX
被告:中化X建集团XX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
负责人:王X项目经理
住址:XX县孙家沟乡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支付混凝土工程欠款945958.75元;
2、判决被告支付所欠款项从欠款之日至2014年1月11日的违约金75676元
3、判决被告支付从2014年1月12日至付清所有欠款时的违约金;
4、诉讼费、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被告中化X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XX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高山水地招待所工程并成立项目部具体负责工,2011年10月14日中化X建集团XX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与原告签订《保德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书》,约定由原告在该工程中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之后原告按合同约定按质按量完成了供应。截止2013年9月11日被告中化X建集团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工程款945958.75元,但至今被告未支付该款项。
合同约定:“甲方在乙方供货3日前应先付总额70%的备料款,批量供应后办理结算付款,并付款到总额的95%,留5%尾款在乙方将本批量R28d砼强度报告提供给甲方进付清。”原告施工结束达到付款条件后,被告与原告对帐并与原告签订《对帐单》明确欠款情况,但至今仍拖欠巨款不付。此为本案事实,原告唯有诉讼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第十八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由于所约定的每日1%的计息数字偏高,故原告请求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违约金,以示公平。
由于被告拖欠巨额工程款不付导致原告经营极大困难,濒临绝境,靠借高利贷周转,据此原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提起诉讼,请秉公办理。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原告:XX市XX混凝土有限公司
时间:
以上就是一些有关于建筑工程款纠纷上诉状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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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保险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在处理非财产权益类案件时,我们将采取案件数量计费方式。具体而言,每处理一个案件,我们将收取一定酬金,且该酬金设有上限,确保不会超过7000元人民币。这一计费模式旨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同时,也为客户提供清晰、透明的费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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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纠纷一般怎么处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律师回复]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合同签订之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纠纷,有了纠纷怎么办?应当从有利于维护团结、有利于合同履行的角度出发,怀着互让、互谅的态度,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协商求得纠纷的解决。对于合同纠纷,尽管可以 用仲裁、诉讼等方法解决。但由于这样解决不仅费时、费力、费钱财,而且也不利于团结,不利于以后的合作与往来。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程序简便.及时迅速,有利于减轻仲裁和审判机关的压力,节省仲裁、诉讼费用,有效地防止经济损失的进 一步扩大.同时也有利于增强纠纷当事人之间的友谊,有利于贡固和加强双方的协作关系,扩大往来,推动经济的发展。由于这种处理方法好,在涉外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中,也相当盛行。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是平等自愿原则.不允许任何一方以行政命令手段,强迫对方进行协商,更不能以断绝供应、终止协作等手段相威胁,迫使对方达成只有对方尽义务,没有自己负责任的“霸王协议”.二是合法原则。即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其内容要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否则.当事人之间为解决纠纷达成的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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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劳务纠纷
[律师回复] 1.做到合法分包,规范操作
首先,项目部负责人在授权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要严格审查分包企业的资质情况其次,必须签订劳务合同,且在订立分包合同时,必须完备合同条款
第三,要建立劳务分包合格名单,定期对分包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同时要加强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2.做到劳务分包用工合法、规范
为了避免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劳务分包单位招用农民工必须规范操作,应当按照规定先报批后使用,严禁擅自招用农民工。今后使用农民工可采用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劳务公司派遣,农名工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则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二是直接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3.禁止使用自然人(包工头)以及无资质的劳务队伍
“包工头”私拉滥招、非法用工、违法劳务分包、拖欠民工工资等行为,是发生劳务纠纷的根源。因此,禁止使用“包工头”以及无资质的劳务队伍是杜绝分包纠纷的根本,也是大势所趋。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早已在2021年就出台文件,将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逐步取消建筑劳务领域的“包工头”,清退无资质的劳务队伍。同时,鼓励一些施工能力强,信誉良好的劳务队伍进行工商注册,获取资质证书,并与他们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建筑工程纠纷协商不了怎么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律师回复]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合同签订之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纠纷,有了纠纷怎么办?应当从有利于维护团结、有利于合同履行的角度出发,怀着互让、互谅的态度,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协商求得纠纷的解决。对于合同纠纷,尽管可以 用仲裁、诉讼等方法解决。但由于这样解决不仅费时、费力、费钱财,而且也不利于团结,不利于以后的合作与往来。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程序简便.及时迅速,有利于减轻仲裁和审判机关的压力,节省仲裁、诉讼费用,有效地防止经济损失的进 一步扩大.同时也有利于增强纠纷当事人之间的友谊,有利于贡固和加强双方的协作关系,扩大往来,推动经济的发展。由于这种处理方法好,在涉外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中,也相当盛行。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是平等自愿原则.不允许任何一方以行政命令手段,强迫对方进行协商,更不能以断绝供应、终止协作等手段相威胁,迫使对方达成只有对方尽义务,没有自己负责任的“霸王协议”.二是合法原则。即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其内容要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否则.当事人之间为解决纠纷达成的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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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保险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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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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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律师费如何收取?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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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工程建筑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处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律师回复]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合同签订之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纠纷,有了纠纷怎么办?应当从有利于维护团结、有利于合同履行的角度出发,怀着互让、互谅的态度,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协商求得纠纷的解决。对于合同纠纷,尽管可以 用仲裁、诉讼等方法解决。但由于这样解决不仅费时、费力、费钱财,而且也不利于团结,不利于以后的合作与往来。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程序简便.及时迅速,有利于减轻仲裁和审判机关的压力,节省仲裁、诉讼费用,有效地防止经济损失的进 一步扩大.同时也有利于增强纠纷当事人之间的友谊,有利于贡固和加强双方的协作关系,扩大往来,推动经济的发展。由于这种处理方法好,在涉外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中,也相当盛行。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是平等自愿原则.不允许任何一方以行政命令手段,强迫对方进行协商,更不能以断绝供应、终止协作等手段相威胁,迫使对方达成只有对方尽义务,没有自己负责任的“霸王协议”.二是合法原则。即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其内容要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否则.当事人之间为解决纠纷达成的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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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律师费应当如何收取?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律师费的收取应当根据实际的纠纷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不涉及财产标的一般在几千元左右,涉及到财产标的一般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收取,具体情况下还可以由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双方协商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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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建筑工程纠纷怎么办?
[律师回复] 房建竣工验收程序:首先是施工单位在完工以后向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建设单位认为条件成熟以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同时必须邀请建设质量监督部门对验收进行现场监督,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分别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然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其他文件进行备案,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各方面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最后出具《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备案告知书》,建设单位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才可向业主交房。工程完工以后建设单位的组织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以后,尚不可交付房屋,因为现有的法律规定,在验收的过程中还有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还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验收也有一个监督管理的过程,竣工验收过程中过程是否真实、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质量管理部门的质量管理行为等做出判断,最终同意备案取得《备案表》,如果发现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还要重新验收。只有这一过程中没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才可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3、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5项,其主要内容为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5)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6)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7)工程质量保修书;(8)住宅质量保证书;(9)住宅使用说明书;(10)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已签署意见的竣工结算;(1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2)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质量监督站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并验证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加盖备案专用章;对符合条件、证明文件齐全有效的,应当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程序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这时,共计四页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才是一份完整的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不能缺少任何一项。需要注意的是,《竣工验收备案表》只是建设(开发商)、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建设行政机关各方就完工的建筑物的施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所作的验收报告,并不能证明该建筑物没有质量问题,如果该商品房确有质量问题,主管单位可以收回备案表,责令建设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全部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同时,《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开发商与购房人签署的,开发商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是否具备交付条件,也需要购房人来验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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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筑工程款纠纷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江苏工程款纠纷维权管辖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管辖。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管辖。
四、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五、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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