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按时还款但透支逾期究竟发生了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首先,我们要知道,即使绑定借记卡自动还款也不能够保证万无一失,比如借记卡资金不足导致的还款失败,这同样会逾期从而影响到征信。其次,即使绑定借记卡自动还款成功,也还有另外一种逾期的可能,就是容易被我们忽视的,按卡或按户还款。关于信用卡按时还款但透支逾期究竟发生了什么的问题,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信用卡按时还款但透支逾期究竟发生了什么

一、信用卡按时还款但透支逾期究竟发生了什么

首先,我们要知道,即使绑定借记卡自动还款也不能够保证万无一失,比如借记卡资金不足导致的还款失败,这同样会逾期从而影响到征信

其次,即使绑定借记卡自动还款成功,也还有另外一种逾期的可能,就是容易被我们忽视的,按卡或按户还款。

比如在某银行持有多张卡,出账单时有几张卡出几份账单,在还款时,需要每张卡一一进行还款。

比如在某银行持有多张卡,出账单时只有一份,在还款时,可以还款到任意一张信用卡中。

回到最开始,为什么按时还款也会逾期,指的就是按卡还款的情况。即使将全部欠款存入一张卡中,由于其他卡被视为未偿还欠款,就会产生逾期。

如果是因为这种情况产生了逾期,建议及时与银行沟通,说明情况,争取消除逾期记录。

二、信用卡已经过期欠的钱没还处理方法

信用卡过期了但是里面还有欠款的话,用户一定不能忘记还清欠款,不然就会面临逾期的风险。

通常来说,信用卡过期后,银行会立即关闭该信用卡透支消费、提现与转账的功能,但是会保留信用卡的还款功能,因此用户可以直接往过期的卡里存钱还款。

如果存钱失败,那么用户就需要去银行柜台的进行还款。如果客户无法全额还清欠款,还可以和银行协商去申请账单分期或是最低还款

三、信用卡确实还不上多长时间卡就没法用了

不同的银行对于信用卡逾期停卡的时间约定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如果信用卡逾期超过了三个月,并且对于银行的催收不理不睬达到了两次以上,那么银行就会停卡。不过如果能够在90天之内把信用卡欠款全都还清,那么也有可能可以恢复信用卡的使用。比如建设银行就是逾期超过了30天,信用卡就只能够使用额度的50%,超过了60天,那么就不能够使用这一张卡,超过了90天银行就会强制的停卡,并且名下的所有账户都会被冻结。

以上是关于“信用卡按时还款但透支逾期究竟发生了什么”问题解答。信用卡相关问题解决,可以联系律图专业律师。我们安排专业律师教您停息挂账,避开高额利息,应对起诉,解决还款烦恼。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6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8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信用卡按时还款但透支逾期究竟发生了什么
一键咨询
  • 164****37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5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5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3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4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3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6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1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0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0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5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0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2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5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3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信用卡按时还款竟然也会逾期究竟发生了什么
即使绑定借记卡自动还款也不能够保证万无一失,比如借记卡资金不足导致的还款失败,这同样会逾期从而影响到征信。那么信用卡按时还款竟然也会逾期究竟发生了什么,下面律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解答。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我男朋友大学毕业后就和他同学贩枪,我很担心他,我就是想问问持枪非法3支枪判几年呢?
[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非法持有三支枪自首如果符合缓刑条件,是可以判缓刑的。
一、缓刑适用条件
1、适用缓刑的前提条件,有必要是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缓刑的方针只能局限于罪过较轻的犯人。在我国主刑中,控制是最轻的一个刑种,但由于其本身就是一种不关押的刑种,因而失去了适用缓刑的必要性。适用缓刑的方针,惩罚为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人民法院的宣告刑,而不是指刑法规则的法定刑。比方违法的法定刑虽然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如果罪犯具有法定从宽情节,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缓刑条件的,依然能够宣告缓刑。
缓刑的禁止性条件是违法分子是累犯。累犯之所以不适用缓刑,是因为累犯片面恶性较深,不易教育改造,社会损害性较大。
2、违法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许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归于累犯。这只是适用缓刑时有必要恪守的方针条件,但它并不意味着一切被判处这种特定惩罚的违法分子,都应当宣告缓刑。适用缓刑的本质条件,有必要是违法情节不很严峻,片面恶性不深,而且具有悔罪表现。
3、的确不致再损害社会是宣告缓刑的推定条件。的确不致再损害社会是宣告缓刑所等待的重要方针的宗旨,同时,的确不致再损害社会,实际上是指罪犯不存在再违法的趋势或再违法的可能性。认定罪犯是否的确不致再损害社会,仅仅是一个可能性的猜测。可是,这种可能性的猜测不能片面臆断,应当根据客观事实进行归纳证明。
二、缓刑的对象
(一)适用缓刑的目标有必要是被判处拘役,或许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损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损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则,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概不能适用缓刑。
综合上面的介绍,判处缓刑一是要符合缓刑的对象,二是要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48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的朋友现在正准备房屋按揭贷款,但不清楚程序是怎么样,我想帮我的朋友问问房屋按揭贷款程序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律师回复] 你好, 四、业务一般规定
1、贷款期限一般在三十年以内,且贷款到期日原则上不能超过借款人(男)65岁、(女)55岁的年龄;
2、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的规定。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期限为1年以内的,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为1年以上的,则于次年初执行新的利率;
3、按揭主要还款方式分为等本金和等本息两种,购房人可自由选择。等本金为按月还本付息,先多后少;等本息为按月还本带息,每月还款额不变(利率调整变化)。 五、住房按揭贷款流程
1、开发商向贷款行提出按揭贷款合作意向;
2、贷款行对开发商开发项目、建筑资质、资信等级、负责人品行、企业社会商 誉、技术力量、经营状况、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并与符合条件的开发商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3、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根据合同要求,付清所需首付房款;
4、自首付款付清之日起七日内购房人提供符合按揭银行要求的资料,直接向开发商合作银行提出申请按揭贷款。具体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购房首付款收据、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及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5、贷款行对购房人的各方面情况及手续进行调查、审查,与符合基本条件的购房人(包括购房人配偶)办理初步手续,具体包括借款申请书、共同还款声明、承诺、谈话笔录、借款合同、借据等;随后购房人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银行报上级行进行审批;
我男朋友前几天被公司给辞退了,公司要求员工支付代通知金合法吗?谁能帮我解答一下啊!
[律师回复] 代通知金只有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才可能予以支付,并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一种:员工医疗期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需注意:
1、 医疗期满后不能直接辞退,需要判断是否从事原工作;
2、 如果不能从事原工作,需要另行安排工作;
3、 员工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才能辞退。
第二种: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需注意:
1、 不能胜任工作,不能直接辞退;
2、 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3、 培训完或调整了工作岗位后,员工还是不能胜任工作,才能辞退。
第三种: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需注意:
1、 必须存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事实,一般来说,指企业搬迁、组织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组织撤并等,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2、 企业应就原劳动合同的变更进行协商;
3、 协商不成,方能辞退。
如果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代通知金也不是必须支付,企业有选择权:
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若,10月1日通知,10月31日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如,10月1日通知,10月1日解除劳动合同。
除了以上情形,法律再无规定必须支付“代通知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你的“违建”究竟命运如何?这条法律竟透露出众多密码……
密码一:《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违法用地”类违建不在该条调整范围内,密码二:救济违反规划类违建的关键,在于起诉“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密码三:“需要强制拆除”应理解为“强制执行决定”作出。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8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征收补偿究竟是按人头补还是按面积补?
征收补偿一般都是按照面积补而非人头补,一般对于房屋的征收是直接看面积的多少,才能得到多少的补偿,不管家里的人口是多少,那么在补偿的时候都是以房子的平方来进行计算。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信用卡透支逾期多久会被起诉
[律师回复] 对于信用卡透支逾期多久会被起诉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属于信用卡诈骗犯罪行为,可能会被银行。
刑法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5000元以上就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恶意透支5万元至20万元之间属于数额巨大,可能被判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刑期在10年以上。
我国刑法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几种情形中将恶意透支列入其中。
何谓恶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具体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透支数额超过信用卡准许透支的数额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3个月内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也就是说当你透支金额超过1万元就构成犯罪了。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行为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量刑: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48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究竟怎么办理遗嘱公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究竟怎么办理遗嘱公证问题解答如下, 很多老人不了解遗嘱公证的程序,加上需要提供的材料较多,导致多次奔忙于公证处和家之间,那究竟如何办理遗嘱公证呢?
根据《公证法》,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提交立遗嘱人及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等);遗嘱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拟定的遗嘱;立遗嘱人婚姻状况证明,以区分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另外还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例如公证人员发现立遗嘱人神智不清时,可要求其提供县级以上综合医院所出具的鉴定,证明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另外,遗嘱公证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如遗嘱人因特殊原因(如年老体衰、行动不便或住院等)不能到公证处办理的,公证员可以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根据《遗嘱继承公证细则》第十二条:公证人员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作谈话笔录。谈话笔录应当着重记录遗嘱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遗嘱人系老年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危重伤病人的,还应当记录其对事物的识别、反应能力。
遗嘱公证时,立遗嘱者会被安排到受理间,一般会安排两名公证员,除了公证员和当事人,第三方不得进入,以防止立遗嘱者的意志被左右。
同时,整个立遗嘱的正常程序,都会被摄像头记录下来,遗嘱内容绝对保密,直至立遗嘱人去世。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单位究竟应该如何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单位究竟应该如何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小区内车位究竟归哪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小区内车位究竟归谁
一、小区车位的法律性质小区内车位在法律性质上应属于小区业主共用的附属设施,但是,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状态也分为两种:
一种是只能为全体业主共有并且公用的附属设施,如公用绿地、道路等;
另外一种是可以单独为特定人所有的附属设施,但以定期收费为条件向全体业主提供服务,或者该特定人的范围必须是业主。
小区内车位就属于后一种附属设施,可以单独为特定人所有。
二、除了占用小区公共区域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以外,其他车位的归属以当事人约定为准。《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
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所称的车位。
从《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及解释的相关规定来看,小区内车位的所有权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如果小区车位在规划设计中占用的是小区业主共有部分区域,则可以直接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其归属小区业主共有;
其次,如果小区车位并未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区域,则可以根据小区业主与开发商在购房时的约定来确定。即小区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买卖、赠与、出租车位的合同,或者在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约定了有关车位归属的条款。
最后,如在购买合同中未约定车位归属或约定不明确时,可以考虑两个重要因素来确定:
一是业主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是否约定以公摊面积方式计价,且车位建筑面积是否属于公摊面积范围内;
二是车位的建造成本是否已实际被计入业主与开发商购房的合同价款中。
如是,则可以认定双方约定车位归业主共有。如不是,小区车位的所有权归开发商。但根据部分地区的司法判例,开发商要提供证据证明小区车位建筑面积不属于公摊面积范围或车位的建造成本未被计入购房的合同价款中,否则,将认定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
三、业主对小区车位归属与开发商产生争议,应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
根据前款分析及所引用的法律法规,如小区业主对小区内的车位的权利归属与开发商产生纠纷,应向人民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的法律文书能够最终确定小区内车位的权利归属。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48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8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征收补偿究竟是按人头补还是按面积补,关键看这个!
补偿数额是按市场的房价“比较”得出的,和房子里住了多少人、户口上有多少人没有关系。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依法是要发放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公共设施的主人究竟是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某楼盘的地下停车库被开发商卖给了个人,使得小区的停车费用涨价,造成车库有空位而业主却无法停车的现象,间接侵害了业主的利益。而部分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比如商铺、会所等被出让给个人的现象也不在少数,并且出让之后因为这些公共配套设施的经营范围和功能的改变,不再作为小区的配套服务所引起的矛盾,也已经开始成为物业管理方面的主要焦点之一。
[解读]这类纠纷其实牵涉到的问题就是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的“主人”到底是谁的问题,究竟是开发商还是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条例》中,目前只对停车位作了相关的明确规定,即“小区内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应当提供给本小区内的业主和使用人使用。停车位不得转让给小区外的单位和个人;停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而没有对共用设施和共用部位的权属等问题作出规定。
同时,目前物业部分在共用设施、共用部位的权属问题还涉及到维修和费用的承担问题。比如哪些部位、设施、设备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哪些属于部分业主共同共有;未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地下停车库权属,应属全体业主还是属于开发商,如果属于全体业主,权证应如何发放、保管、使用,收益应如何处理,维修基金如何筹集、如何分摊。而对于开发商已出售的地下停车库应如何处理,对于开发商建设的地面多层钢结构移动车位的权属应如何认定,部分业主或个别业主是否能对此提讼,部分业主或个别业主对共用设施、共用部位的收益如何处理能否提讼等,目前尚没有明确规定。
[解决方法]这一系列问题目前有待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法规。不过总的来说,业主们还需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解决。
究竟工伤认定需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究竟工伤认定需什么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属于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提交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且因取得这些证明材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内: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的证明或判决书
2、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失踪,下落不明认定因工死亡的,应提交人民宣告死亡的结论
3、因工外出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相关处理证明
4、在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
5、复退、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旧伤复发的鉴定证明
6、其他特殊情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工伤认定书多长时间出来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工伤保险条例》的第
1
4、15条中具体列举了职工认定为工伤的10中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种的,都认定为工伤。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职工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或者因醉酒导致伤亡的,或者自残、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究竟工伤认定需什么资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究竟工伤认定需什么资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究竟工伤认定需什么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属于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提交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且因取得这些证明材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内: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的证明或判决书
2、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失踪,下落不明认定因工死亡的,应提交人民宣告死亡的结论
3、因工外出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相关处理证明
4、在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
5、复退、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旧伤复发的鉴定证明
6、其他特殊情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工伤认定书多长时间出来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工伤保险条例》的第
1
4、15条中具体列举了职工认定为工伤的10中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种的,都认定为工伤。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职工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或者因醉酒导致伤亡的,或者自残、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贷款纠纷 > 信用卡按时还款但透支逾期究竟发生了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