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纠纷案件如何起诉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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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征地拆迁纠纷案件的起诉流程是制作行政诉讼状并收集其他的证据,到征地主管部门所在地的民事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了拆迁纠纷案件后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双方开庭时间,被拆迁人和征地主管部门都应该依法到庭。
征地拆迁纠纷案件如何起诉

一、征地拆迁纠纷案件如何起诉?

1、准备好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拆迁纠纷案件起诉后开庭前法院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1、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2、法官入庭和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

3、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

4、宣布开庭。

5、宣告案名、案件由来、审理程序和方式。

6、介绍审判人员。

7、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并征询申请回避意见。

8、宣告庭审的阶段。

9、诉讼指导。

三、拆迁纠纷案件开庭后法庭调查流程有哪些?

1、宣布法庭调查。

2、当事人陈述。

3、归纳小结。

4、当庭举证。

5、当庭质证。

6、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人以及专家出庭作证和当庭质证。

7、当庭认证。

8、发问和答问。

9、其他事项的调查。

10、宣布法庭调查结束。

四、拆迁纠纷案件开庭后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五、拆迁纠纷案件结案后申请强制拆迁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征地拆迁纠纷案件的起诉流程非常简单,但是被拆迁人一定要注意,针对拆迁纠纷提起的诉讼是行政诉讼,所以结合拆迁纠纷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起诉之前被拆迁人可以找律师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起诉以后,征地主管部门要证明拆迁行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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