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未签字盖章的,一般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哪些情形房屋抵押合同无效
1、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抵押合同无效;
2、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3、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4、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5、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6、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7、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8、抵押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依法直接认定抵押无效
9、就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订立抵押合同,只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而未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登记的,抵押无效。
10、未经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抵押共有物的,抵押合同无效。
按照规定在民法典中配偶未签字的抵押合同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不生效的。
一般要签订抵押合同的话必须要经过双方签字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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