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具体理由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二、刑事拘留阶段律师能起什么作用?
刑事拘留阶段律师能起的作用包括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可以替嫌疑人争取从轻情节,争取坦白、立功从轻处罚情节等。
1、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
刑事拘留期间,家属是无法会见的,只能是委托律师去会见,律师会见可以了解案情,核实有没有受害人,了解嫌疑人涉嫌的犯罪行为是什么,详细的细节等等,在公安机关讯问的内容,了解大概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可能拘留14天,还是37天。
2、可以替嫌疑人争取从轻情节,争取坦白、立功从轻处罚情节。
比如会见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建议嫌疑人积极供述案情,供述同案犯的行为,帮助警方抓获其他未到案的嫌疑人,争取坦白立功情节,这些都是很多时候,嫌疑人并不知道的,可以在公安侦查阶段,可以争取的从轻处罚的情节;同时还可以建议嫌疑人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就签,争取从轻和取保候审的概率;很多时候嫌疑人死不承认,也不愿意供出同案犯,更加不会帮助警方抓获同案犯,因此导致无法争取坦白和立功的情节,律师可以根据案情,从嫌疑人的角度来帮忙劝一下嫌疑人,积极争取从轻处罚情节,毕竟自己请的律师,会维护嫌疑人的利益,也会容易相信一些;
3、增加取保候审的概率,替嫌疑人去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有受害人的刑事案件,那么可以建议嫌疑人以及家属,积极赔偿受害人,争取受害人的谅解,增加取保候审的概率。很多的时候,嫌疑人并不知道在侦查阶段就积极赔偿受害人,这样容易取保候审一些。同时能够积极供述案情,不但可以争取坦白从轻情节,也可以增加取保候审的概率,这也是很多嫌疑人不知道的,但是作为刑事案件的律师,这些就知道了,在会见的时候,可以和嫌疑人建议一下,也可以和家属说说,积极赔偿受害人。然后替嫌疑人去办案单位申请取保候审;
4、还可以在会见嫌疑人之后,替嫌疑人找最轻或无罪的证据,提交给警方。
毕竟律师作为嫌疑人的委托人,会积极的替嫌疑人争取从轻,所以有对嫌疑人有利的证据,可以委托律师去提供给警方,或者是替委托人找一些最轻或无罪的角度。
刑事案件的当事人,若是已经被采取了拘留的措施,那么可以向律师事务所提出委托请求。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后,可以结合刑事案情,确定是否需要会见被拘留者。若是想要会见,需要带上自己的律师执业证书、与委托人签署的委托协议等,向看守所提出会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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