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结合实际情况讨论。
1、微商也要营业执照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并且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目前相当部分微商并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也未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相应的身份信息,以“零门槛”“零审核”的方式直接开店销售,涉嫌行政违法。
2、部分微商进行的海外商品代购,已经涉嫌走私根据《海关法》第47条规定:
从境外购物入境的,应当如实申报物品的种类、价格、用途等信息。入境物品“自用”的可以免税或者征收较低的关税,“转售”则要征收较高的贸易关税,且不能免税。目前,微商境外代购的盈利大多来源于未缴纳贸易关税,以“自用”免税入境,继而改“自用”为“转售”,从中牟利。根据《刑法》第154条第2项规定:
“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视其情节轻重及金额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3、部分微商参与的通过“分销”“代销”等模式销售商品的行为,涉嫌违法传销正常合法的销售模式是商家从厂家或上家进货,然后向下家销货,决定其利润的是进价与售价之间的价差,下家之后的销售行为与商家利润无关。而传销的本质在于“多层次相关联经营”,即商家的利润不仅与进价、售价相关,更取决于下家之后的“销售”行为。当前微商圈中存在不少“分销”“代销”模式,实行“跨级提成”,以代销产品的名义招募代理,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并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数以及下线的销售情况作为计酬返利的依据。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第7条及刑法第224条之一的规定:
这一销售模式属于传销性质,视其涉案的层级、人数及金额情况,可能会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二、微商需履行的法定义务有哪些
依法纳税、主体登记、开具发票,到按照约定退还押金、保护知识产权、保障消费者数据安全和交易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
这些规定实施后,微商等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将得以进一步规范,各方权利义务将得以进一步明确。
为进一步规范微商行业、促进其健康发展,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于去年开展“微商企业信用认证”工作,包括微商企业信用认证、微商诚信身份认证和微商产品追溯三部分,消费者可以在商务部中国商务信用平台和全国人员诚信信息查验平台进行查询。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同时未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致力于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
《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
(二)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终止电子商务的有关信息的;
(三)未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或者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的。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违反前款规定的平台内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微商代购是否违法”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可见我国相关规定明确写明了微商代购如果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偷缴海关税,以传销方式经营,是构成违法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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