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做出侵权行为后,被侵权人不能要求全体董事赔偿,董事与股东侵权行为是无关的,如果股东执行职务工作时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职务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怎么样的
1、主体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性质侵权行为的发生必须是执行职务所致。
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是代表或代理所在单位实施,因而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的行为如果与执行或履行职务无关,则不构成职务侵权。
3、不当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中的不当行为。
所谓不当行为,是指执行职务中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如果是依法剥夺、限制公民、法人的某些利益则不构成侵权。
4、合法权益必须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损失。
合法权益的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失。
财产损失只限于直接财产损失,间接财产损失不在国家赔偿范围之列。
5、因果关系不当职务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股东做出侵权行为后,被侵权人不能要求全体董事赔偿,董事与股东侵权行为是无关的,如果股东执行职务工作时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