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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的房子拆迁,居住权人可以获得搬迁以及临时安置的补偿。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购买居住权的房子如果被拆迁的,居住人有权对搬迁及寻找临时安置地方产生的费用向政府申请补偿,无权获得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因为其不具有房屋的所有权。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居住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指通过签订居住权合同,对他人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购买居住权的房子如果被拆迁的,居住人有权对搬迁及寻找临时安置地方产生的费用向政府申请补偿,无权获得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因为其不具有房屋的所有权。
在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可能对房屋的居住权并不是特别的了解,这在《民法典》当中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也就是通过签订居住权合同,对于他人所拥有的房屋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对学生有居住权的房屋如果拆迁的话,那么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也是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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