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搬迁能给多少钱?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农村搬迁房屋补偿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内容?
1、为了给房屋拆迁给农户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依据被拆农户的房屋面积多少、新旧程度和院落的大小判定价值,给予合理的补偿。
2、农户房屋拆迁,需要自己租用临时住所,这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不便,应当按当地情况给予合理的补贴。
3、对于积极主动配合搬迁的住户,发放奖励金。
三、政府在哪些情况下会做出征收房屋的决定?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如果农村的房屋或者是土地涉及到拆迁问题的,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政策和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平均收益等问题综合的考虑来最终得出需要支付的拆迁补偿款的金额。双方针对拆迁补偿款的各项问题都需要达成一致的意见,并将意见的结果体现在书面的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