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赔偿纠纷谁来举证起诉费谁来缴纳?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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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拆迁补偿出现赔偿纠纷,一般应由原告对其主张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至于诉讼费用,由原告先预交,若是最终法院判决原告胜诉,那么诉讼费用由被告缴纳。
拆迁赔偿纠纷谁来举证起诉费谁来缴纳?

一、拆迁赔偿纠纷谁来举证起诉费谁来缴纳?

1、拆迁补偿出现赔偿纠纷,一般应由原告对其主张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原告与被告都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具体举证责任承担,应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法律规定确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2、诉讼费用需要由原告先预交。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拆迁赔偿义务人都有哪些?

拆迁赔偿义务人包括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采取违法方式拆迁的拆迁方等。

1、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政采取违法方式拆迁的拆迁方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相关单位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需要履行支付补偿金的义务,对于拖欠补偿款不发的,可能会引发拆迁赔偿纠纷。发生此类纠纷后,纠纷当事人若是想要向法院起诉,那么在起诉之前,就需要收集相关对自己有利的、与拆迁赔偿纠纷有关的证据,这是由于起诉方一般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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