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被认定为违建拆迁怎么维权?
1、拆迁时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被拆迁方可以选择的维权方法包括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是提出行政诉讼请求。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认定被拆迁的房屋是违法建筑的,被拆迁人对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违章建筑被拆迁,将无法获得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一般违章建筑的强拆流程是怎样的?
1、城市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
违建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程序、有关部门做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又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10天)、强制拆除。
2、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
违建认定;乡、镇政府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诉讼、又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乡、镇政府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10天);强制拆除。
根据现行法的规定,诸如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等,就属于违章建筑物。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发现这些建筑物存在之后,可能会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若是在限定期限内不拆除,则极有可能会被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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