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判决书有期限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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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拆迁纠纷判决书有期限,在判决书当中标注清楚了履行法定义务的期限,如果在规定的期间内没有履行判决书,胜诉方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不过拆迁纠纷的一审判决书不会马上生效,未在规定时间内上诉的要执行一审判决。
拆迁纠纷判决书有期限吗

一、拆迁纠纷判决书有期限吗?

有期限,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应尽义务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二、拆迁纠纷不服一审判决书上诉需准备哪些材料?

1、上诉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的身份证

(单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相关证据

4、委托代理人上诉的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拆迁纠纷判决书生效后存在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四、拆迁纠纷判决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虽然拆迁纠纷判决书有期限,可是判决书的执行期限也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双方应当以法院出具的判决书为准。并且拆迁纠纷判决书正式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如果存在法定情形,比如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枉法裁判,还是可以依法申请再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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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拆迁中行政裁决的先行拆迁效力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先行拆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行拆迁将严重影响拆迁人的生产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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