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有行政处罚权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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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如果您现在正面临着关于车管所有行政处罚权吗?的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的话,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来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车管所有行政处罚权吗?

(一)酒后驾驶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不管是酒驾还是醉驾都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只要不是触犯到刑事法律法规的一般都是行政处罚,关键看情节的严重性,不管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为了自身的安全,大家还是不要酒驾,此时如果是不小心酒驾的,是要积极的配合交警部门执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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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有行政处罚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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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有行政处罚权吗?
车管所是没有行政处罚权的,一般只有公安机关才可以实施此行为;实施行政主体的是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以及还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再者就是委托符合条件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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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有行政处罚权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车管所有行政处罚权吗,行政处罚的执行应当遵守哪些原则?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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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我一叔叔想要咨询律师对于行政复议机关运管所输究竟是哪个,因为叔叔对之前的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
[律师回复] 根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运管所输各地的不同理解 笔者日前参加了浙江省各地(市)运管机构法制部门人员参加的案例研讨会,发现全省各地在《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告知事项”中,告知相对人的行政复议机关有很大的不同,另外,在国内几个交通或运管专业网站的论坛中,各地同行对此理解也不尽相同。主要意见有以下这几种: 第
一、认为复议受理机关是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如对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就是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这是最初曾占据上风的一种理解,并引申出地(市)以上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该做好受理行政复议准备工作的意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找到以后,这种观点现在基本上被摒弃了。 第
二、认为复议受理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如对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市人民政府或省交通厅。 第
三、认为复议受理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或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如对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市人民政府或市交通局。这是现在各地比较流行的一种做法。 第
四、认为复议受理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如对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市人民政府。 第
五、认为复议受理机关是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如对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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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有行政处罚权吗?
车管所有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比较小,只能对车辆或者驾驶证有相关违法情况的行为进行处罚,其他是无权处罚的,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对车管所的处罚不服的话,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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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你好,我朋友跟我说他最近被拘留了,所以就想跟大家提前打听打听行政拘留所管理细则都有啥?
[律师回复] 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
政拘留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
《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关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规定就是上述几个条文,其他都是针对某种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能否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
我经常开车拉货出差,不知道这方面有什么相关规定,想问问运管所行政处罚事项有什么相关规定?
[律师回复]
1、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处罚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八十四条;《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2、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货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货运经营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处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八十四条;《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3、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道路客、货运经营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处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八十四条;《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4、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止运输、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5、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止运输、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6、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止运输、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7、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止运输、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8、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五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
9、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五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
10、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五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1
1、不符合《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处罚种类:罚款、责令改正处罚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1
2、客货运输经营者、客货运站(场)经营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非法转让、出租许可证件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1
3、非法转让、出租、伪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罚依据:《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1
4、道路客运经营者未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投保、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处罚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七条1
5、道路客运经营者未按最低投保限额投保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投保、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处罚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七条1
6、道路客运经营者投保的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投保、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处罚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七条1
7、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投保、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条1
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投保的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投保、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处罚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条1
9、客、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责令改正处罚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八条20、客、货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处罚种类:罚款、责令改正、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处罚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九条;《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2
1、客、货运经营者强行招揽旅客、货物处罚种类:罚款、责令改正、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处罚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九条2
2、客、货运经营者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处罚种类:罚款、责令改正、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处罚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九条;《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2
3、客、货运经营者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客、货运经营处罚种类:罚款、责令改正、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处罚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九条;《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2
4、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改正、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处罚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2
5、客、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处罚种类:罚款、责令改正处罚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一条2
6、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处罚种类:罚款、责令改正处罚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二条2
7、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改正处罚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四条2
8、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或者不公布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发时间、票价处罚种类:罚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七十二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五条2
9、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处罚种类:罚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吊销经营资格处罚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三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30、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或不签发机动车维修合格证处罚种类:罚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其经营许可处罚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3
1、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输,擅自从事中国境内道路运输或者未悬挂国籍识别标志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止运输、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3
2、取得客货运输经营许可的客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货运经营处罚种类:罚款、责令改正处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八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3
3、客运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驶处罚种类:罚款、责令改正、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处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九条3
4、客运包车不按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处罚种类:罚款、责令改正、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处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九条3
5、客货运经营者、客货运站(场)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处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3
6、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测、未经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处罚种类:罚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七十条3
7、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行政处罚:罚款处罚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3
8、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不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或者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交付托运时未添加行政处罚:罚款处罚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3
9、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并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行政处罚:罚款处罚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40、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吊销其经营许可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4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向培训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吊销其经营许可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4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向培训未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吊销其经营许可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4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向未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吊销其经营许可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4
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结业证书》。
  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吊销其经营许可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4
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租用其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结业证书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吊销其经营许可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4
6、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标明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携带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或者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行政处罚:罚款、责令改正处罚依据:《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条4
7、外国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取得我国有效的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或者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擅自进入我国境内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或者运输危险货物行政处罚:罚款、责令停止运输或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依据:《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4
8、外国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我国国内道路旅客或货物运输行政处罚:罚款、责令停止运输或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依据:《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4
9、外国道路运输经营者在我国境内自行承揽货源或招揽旅客。
  行政处罚:罚款、责令停止运输或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依据:《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50、外国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的运输线路、站点、班次、停靠站(场)运行行政处罚:罚款、责令停止运输或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依据:《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5
1、外国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标明本国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行政处罚:罚款、责令停止运输或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依据:《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5
2、外国道路运输经营者,未经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国际道路运输常驻代表机构行政处罚:警告、责令改正处罚依据:《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5
3、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期限缴纳道路运输管理费行政处罚:警告、责令补交滞纳金处罚依据:《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五条5
4、道路运输经营者偷漏道路运输管理费时间达30天以上行政处罚:罚款、责令补交滞纳金处罚依据:《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五条5
5、使用伪造、转让、涂改道路运输管理费专用收据或缴讫证。
  行政处罚:罚款、收缴非法收据和缴纥证处罚依据:《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五条5
6、使用非定点企业生产的或者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包装物、容器包装、盛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行政处罚:罚款、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5
7、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行政处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5
8、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的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行政处罚:罚款处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5
9、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不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或者需要添加抑制或者稳定剂,交付托运时未添加行政处罚:罚款处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60、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行政处罚:罚款处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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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所有行政处罚权吗?
房管所有行政处罚权,比如说对于一些跟房屋有关的相关的违法行为,是可以通过行政罚款或者是行政警告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这就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赋予的城市管理的相关的机关的一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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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我姐姐今天开车的时候被运管所的人给罚款了,说是违章超速,运管所决定行政复议的材料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二)申请人可以自己参加复议申请,也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应当向海关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载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及邮政编码;
3、委托事项和代理期间;
4、代理人代为提起、变更、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参加行政复议调解、达成行政复议和解、参加行政复议听证、递交证据材料、收受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等代理权限;
5、委托日期及委托人签章。
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公民口头委托的,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且记录在卷。
(三)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被申请人的名称;
3、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5、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四)有关证据材料。一般包括:
1、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申请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明材料;
2、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申请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
3、属于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情形的,提供发生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形。
(五)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内容,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且由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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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车管所肯定不能申请行政复议,车管所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不具有申请行政复议的资质,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行政相对人,如果对车管所的一些行政行为有争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而且申请人需要和行政行为之间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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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您好,哥哥在高速上开车与大货车相撞,车辆被拖到车管所了,帮哥哥咨询一下车辆管理所行政起诉状怎么写
[律师回复] 行政起诉状 
  原告人:王______、男,______岁,汉族,______省______市人,工人,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号。
  被告人:______市公安局。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
  请求事项:
  原告人不服______市公安局于___年___月___日裁决构留15天及对幸事者孙______赔偿医疗费。请求依法审理。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人于___年___月___日下午___时___分,下班回家途中,见不少人围观税务工作人员李___等人收税时,一个小女孩(16岁左右)认为交税10元过多而哭,围观群众一致认为小孩手里的塑料筷笼总共不值10元钱。原告人当时问税务干部李___:“记得收税,国家不是规定2%吗? 李___答:“我们按8%收的。”原告说:“该收多少,就收多少,还吵吵啥。” 这时李___便把摩托车发动,将原告人撞个趔趄。当时原告人拉住车把质问为何用车撞人。这时另一名税务干部孙______扯住我的衣领,将我左胸打了一拳,我为自卫还手打了他胸部一拳。与此同时,四五名税务干部动手对我拳打脚踢。我遂与孙______厮打在一起,后被围观群众拉开。______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不尊重原始事实真相,两次裁决拘留我15天我认为这违背了我国适用法律以事实为根据的总原则,强行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九条裁定拘留我,毫无道理,适用法律不当。致于税务干部孙______因伤治疗,完全咎由自取,原告人理应不负担赔偿医疗费。特请人民法院予以审理,公正判决。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以上是车辆管理所行政起诉状这个问题的回答
看守所、拘留所和监狱在行政划分上各归哪个部门管辖?
[律师回复]   、拘留所在行政上归公安局管理,在行政上归司法局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规定: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定: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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