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调解可以达到自己的满意就不需要起诉,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的情况还要看交通事故是否严重。
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就赔偿协商不成依法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
强制险范围内用于赔偿伤者,超过部分再按照责任划分承担。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最长可达20年。
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4、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综合上面所说的,因发生交通事故面导致他人伤残的话,那么是可以按等级来支付相应的赔偿,但对于此情形双方能在协商的方式下进行,那么尽可能协商来处理此事,这样不仅不会浪费时间,从而也会很快的得到相应的赔偿,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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