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过缓刑不可以判缓刑,在我国,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适用缓刑的对象
(1)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说明,罪行比较轻微。判处重刑的罪犯,不能缓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之前已经判过缓刑了,在再次申请缓刑的时候,只要符合申请缓刑的条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通过,是能够再次判定缓刑的。一般情况下,之前申请并判定缓刑的犯罪分子的犯罪罪行一般是较轻的,对社会的危害也相对来说比较小。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能够申请缓刑的犯罪对象一般是判处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判过缓刑还能再判缓刑吗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18周岁,怀孕的妇女,和以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第一,犯罪情节较轻。第二,有悔罪表现。第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第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同时《刑法》第74条也做了禁止性规定,也就是说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不能够适用缓刑的。
综合以上两个法条来看,如果说不属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同时符合《刑法》第72条缓刑的条件,即使说以前曾经被叛过缓刑,依然有可能再次被判处缓刑。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缓刑是属于我国《刑法》当中所规定的一种暂缓执行的方式。也就意味着符合我国《刑法》第72条当中所规定的缓刑的适用条件,将会对此适用缓刑,而且缓刑考验期限届满之后就不再执行原来的刑罚了。这也就意味着之后就不存在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