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公安机关刑拘意味着什么?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被公安机关刑拘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如暂住证);
2、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救济证、政府有关部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困难状况证明、职工下岗证、待业证等;
3、法律援助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四、刑事拘留后检察院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尽管刑拘意味着涉嫌犯罪,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一定会被人民法院判刑,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以后公安机关会进行预审,嫌疑人需要如实告知公安机关,如果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比如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犯罪,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后会立即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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