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征地怎么办理手续?

最新修订 |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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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提出农田用地征地的申请,向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提交申请资料;国土资源部门进行调查;国土资源部门拟定相关的方案、组织听证并收集资料;相应文件的审查、审批、发文和备案等。
农田征地怎么办理手续?

一、农田征地怎么办理手续?

1、申请。建设单位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向项目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并按国土资源部发布相关的规定提供有关材料。

2、勘测定界及征地前的调查。

3、拟定方案、组织听证和资料收集。

4、审查、审批、发文、备案。

二、农田征地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征地告知,这里的征地告知,就是常说的“拟征地公告”

2、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通俗一点讲,这个环节就是量地、量房,确定被划入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房屋面积、地上青苗、附着物的情况等等,把要征收的这块的情况摸清楚,用于制作征地审批文件,报请上级政府审批。

3、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征地预告要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这些都与被征收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如果被征收人对适用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不满意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提起听证,切记只征地听证需要书面提出。

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地情况调查结果和市县人民政府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的相关材料,依法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简称一书四方案),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批。

5、征地的审批和下发文件

6、发布征地公告,经依法批准征地项目后,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布征地公告。

7、办理补偿登记,所谓的补偿登记,其实就是登记哪些人可以享受补偿安置政策,在这里,各地可能就有一些限制性政策,比如嫁出去的女儿、刚生的婴儿、上门的女婿等等所谓空挂户不能享受安置政策,租房经营应如何登记补偿等等,这些被征收人都要及时去了解,如果对政策有异议要及时咨询律师

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9、举行听证

10、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如果当地的征地部门想要征收农田土地的,需要依照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提出相应的征地申请,并且需要填写相关的文件和资料,提交到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相应的审批和备案。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需要积极配合土地的征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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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征地怎么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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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征地的话,水浇田算旱田?还是算水田?
[律师回复] 征地补偿水田旱田菜田的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3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另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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