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拟征地公告有效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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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是有效的;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还有位置,再者就是安置用途以书面的方式告知被征地的公民;从而让被征收方更了解具体的情况,不会产生任何纠纷。
一般拟征地公告有效吗?

有效,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对拟征地公告作出了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对于关于拟征地公告,被征收人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拟征地公告发生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此时征收工作尚未正式开始,拟征地公告实际上是提前告知各位被征收人此地要开始进行征收。

(2)拟征地公告应该包括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内容。

(3)在政府发布拟征地公告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在《征地告知书》发布后期望提高补偿,抢栽抢种抢建。根据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不予补偿。

(4)在政府发布拟征地公告后,各位被征收人可以申请听证,当地自然资源局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在听证过程中,被征收人可以对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提出自己的异议。

(5)拟征地公告法律没有规定期限,但各位被征收人可以为后续的征收做一些准备工作。例如:整理好自己的权属证书,证件丢失的尽快依法补办,了解土地征收中的一些基本程序,学习重要的法律法规,知道自己在土地征收进程中享有哪些权利,了解具体的法律救济途径,等等。

(6)在拟征地公告之后,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会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的发布意味着正式的征收程序的大门敞开,征收方开始正式征地。

拟征地公告是需要在征收之前实施的行为,只要拟出的公告合理、合法,而且也是获得当地政府的同意,那么就需要在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公告,在征收前一定要与被征收方协商好, 只有双方同意了之后才能对土地进行实施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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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
2、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
3、关于征地公告有效期的相关法律法规
(1)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第
(十九):“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2)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3)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6号)第一:“……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自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该部分土地的农用地转用失效,并应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合法的土地征收公告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公告必须在征收土地方案依法被批准之后实施。
1、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实施新标准的地区,必须于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已经公布实施的标准偏低的,必须尽快提高。
2、对于新上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时就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照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核算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列入概算。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应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
3、各地应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已超过规定年限的补偿标准应及时修订。
4、拟定或修改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必须组织听证听取各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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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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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必须在征收土地方案依法被批准之后实施。
1、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实施新标准的地区,必须于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已经公布实施的标准偏低的,必须尽快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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