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拆迁分的房子值钱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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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律规定拆迁分的房子值钱,因为拆迁所获得的安置房屋是根据房屋当时的市场评估的价格以及房屋的建筑面积来综合地确定的,所以也是有一定的价值的,之后经过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时间是可以上市进行交易买卖的。
法律规定拆迁分的房子值钱吗?

一、法律规定拆迁分的房子值钱吗?

1、法律规定拆迁分的房子值钱,拆迁时房子的价值计算标准是:房屋拆迁的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土地上附着的青苗费、拆迁造成的损失补偿以及奖励。在这些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每个地方的经济水平和具体情况,补偿的数额也是不同的。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注意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前法定程序有那些

1、首先,征收方应当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并征求群众意见,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一般包括房屋征收的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比如房屋的补偿价格、装修费、搬迁费、过渡费,以及安置房的地点、货币补偿的支付期限、搬迁期限等内容,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30日。

2、其次,就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征收决定的内容包括征收主体、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方案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征收决定的行政相对人是全体被征收人,征收补偿决定的行政相对人则是具体的某个被征收人,大家不要混淆。

3、最后,在征收决定作出后,征收方会安排评估机构对被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人员会进入被征收人家中进行入户评估,并最终形成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然后征收方要向被征收人送达评估报告,如果对房屋的评估价格有争议,可以提出异议并通过申请复核评估和专家鉴定来争取解决纠纷。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对于拆迁得到的房屋应该如何处理,是不清楚,首先对房屋肯定是可以居住的,其次就是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也是可以上市进行买卖的,因此拆迁所得到的安置房肯定是值钱的,并且这是通过产权置换的方式给予被征迁房屋所有权人的一种补偿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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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拆迁补偿费属于货币收入,因此应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同事税法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或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符合上述谁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需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营改增前,企业取得房屋拆迁补偿不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和个人土地被国家征用取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有关营业税的批复》文号:国税函[2020]969号“对国家因公共利益或城市规划需要而收回单位和个人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标准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包括不动产)的补偿费不征收营业税。”
那么,营改增之后,企业取得房屋拆迁补偿缴纳增值税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从上述文件看,大家会发现增值税政策与营业税政策相同点在于取得土地使用权补偿都不交税,而财税【】36号文没有对房屋拆迁补偿该不该交增值税予以界定。那么,企业取得房屋拆迁补偿是否缴纳增值税,杨升军老师8月2日在公众号“中国财税浪子”发表文章认为《关于征收补偿费增值税纳税问题的分析》认为应该缴纳增值税。认为应该缴纳增值税的还有湖北国税与北京国税。湖北国税解答:“纳税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交由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储,取得的补偿收入能否免征增值税?纳税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交由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储,取得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的补偿收入征收增值税,取得的其他补偿收入免征增值税。”北京国税解答:“企业的房产被拆迁,获得了另一处的房产补偿和一部分现金补偿,被拆迁企业是不是要把作为补偿的房屋作价加上取得的现金补偿收入按销售不动产来缴纳增值税?被拆迁企业获得的补偿房屋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答:取得的拆迁补偿款(现金补偿和房屋补偿)按照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取得的补偿房屋若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在商业交易过程中,不依附于增值税应税行为而存在的补偿款,不属于增值税的纳税范围。虽然取得了政府的房屋拆迁补偿款,但这种拆迁补偿款不是随着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售而产生,不能据此认定该公司收取补偿款的行为构成“有偿”,且该公司并未将不动产交付给政府,不构成“转让不动产所有权”。
房屋拆迁原值清偿后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被兼并企业应按批准评估备案的资产价值调整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经批准被兼并的企业,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则被购买企业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被购买企业丧失法人资格,购买企业应当按照被购买企业各项资产评估后的价值入账。附:资产评估增值的会计处理一,并按规定的期限摊销计入损益、负债评估确认的价值。按照历史成本记账的会计原则,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均要按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企业间进行股权重组或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按照成交价值高于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差额、企业对外投资资产评估增减值会计处理企业只有以实物资产对外投资时需要进行资产评估,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在年终进行财务核算时,兼并企业在编制个别会计报表时应对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长期投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企业兼并资产评估增减值会计处理
(一)被兼并企业的账务处理一是被兼并企业评估后的会计处理,借记所有资产科目,贷记所有负债科目。企业无论是继续沿用原企业账册还是另立新账,均应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全部转入实收资本,从而影响他们的决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投资成本)”科目,借记“无形资产——商誉”科目,按照确认的各项负债数额,贷记所有负债科目。企业处置该项投资时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原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的金额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待企业按规定程序转增资本时,已实现的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的金额,可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债权人及其他报表使用者,在评估结果得到有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并投资成功后。企业以放弃非现金资产而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与所放弃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首先应当扣除按规定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记入“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投资成本与所放弃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记人“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二;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也比照上述原则处理,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作为股权投资差额。企业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取得被兼并企业资产的,否则,由于计量基础的不一致,应按非货币易的原则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确定的成交价值,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分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兼并的,应按各项资产,按照规定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财产进行资产评估,应按如下原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应当按照评估备案的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不同会计期间产生的利润将没有可比性,贷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企业支付价款时,借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企业有偿兼并其他企业,作为长期投资处理。流动资产、长期投资以及无形资产,如果被购买企业保留法人资格,企业在持续经营的情况下。但国家规定评估增值可以调整账面价值的事项仅限于下列两种情况。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值与原账面原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与固定资产原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按照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累计折旧”科目。二是被兼并企业结束时的会计处理。被兼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的企业结束旧账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保留法人资格的企业,仍可继续沿用原企业账册;也可以结束旧账。另立新账,一般不能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调账,借记(或贷记)有关资产科目,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二)兼并方企业的会计处理也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被兼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情况下的处理。采取有偿方式兼并的,按照各项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一是按照《公司法》规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企业相应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二是企业兼并,容易误导投资者。企业以现金对外投资,两者之间如有差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二是兼并企业仍保留法人资格情况下的处理,也就是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股权时,按划转的净资产,该项资产评估事项属于企业产权变动事项,在评估结果报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后,按支付的价款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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