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经济案可以减刑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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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经济案件的犯罪分子被判刑后一定可以被减刑,若是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或者是检举了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且经过司法机关查证后确认属实,那么可以被减刑。
根据规定经济案可以减刑吗?

一、根据规定经济案可以减刑吗?

经济案件的犯罪分子被判刑后一定可以被减刑,若是满足了以下的条件,有可能会被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经济犯罪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吗?

1、经济犯罪的犯罪主体并不是只能是自然人

经济犯罪的外在形式的特征

(1)犯罪主体的外形表现,大多数经济犯罪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少数由单位构成(特殊主体)。

(2)危害行为的外形表现,现行《刑法》及单行法规,把经济犯 罪分成若干类别,又分为若干行为,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为生产销售一般的伪劣产品、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 标准的产品等,伪劣产品必须有销售性,违法性(违反质量法规定) 和销售金额的特定性(销售金额五万元)。

2、经济犯罪的内部结构的特征

(1)本质经济结构。即有社会危害性,危害国家整体经济秩序, 是商品经济时代的副产品,行为人在经济运行中,以不法牟取非法 利益,危害了国民经济的主体结构

(2)经济犯罪的违法结构。与自然犯罪是不同的,既违反刑事法律,又违反经济法律和行政法规,同时也违反了民事法规。

(3)经济犯罪的心理结构,是故意犯罪,或以营利为目的,或以占有为目的,或以其他为目的传播、破坏等。

经济犯罪的罪名包括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合同诈骗罪等,不管公民是因为涉嫌犯什么罪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若是想要被减刑,都需要拿出证明自己满足了法定减刑条件证据。可以减刑的条件在现行法之中有明确的规定,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后,依旧不确定自己是否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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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经济案能减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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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经济案件怎么判刑?
一般经济案的量刑是处于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为最低标准。情节严重的一般都会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具体的罪行需要根据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经济案件种类来进行相关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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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哥哥最近被抓了,我们想要请一个律师帮他申请减刑。请问各位律师根据我国请律师就能减刑吗,谢谢
[律师回复] 请律师有以下好处:
1、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为当事人 作出最适宜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提醒当事人及时采取有效 的法律手段。任何纠纷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都表现出对抗 性,这种对抗性有些非常明显,有些比较隐秘,有些比较直 接,而有些比较间接。对于比较隐秘,比较间接的权利义务, 对并非法律专业人士的当事人而言是比较难以知悉的,而通 晓法律、熟悉诉讼程序的律师就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 可以采取何种法律手段及其利弊得失,对于实战经验比较丰 富的律师甚至可以预测案件的结果,指点迷津,以便当事人 采取最适宜的对策。
2、律师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及时调查收集证据和固定对当 事人有利的证据,这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当事人 聘请律师以后,律师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获取 有关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还有权查阅案卷材料,全面 了解案情;必要的时候,律师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采取适 当的措施固定证据;更重要的是,律师会对所有的证据进行 分析整理,提供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而不会一股脑儿地把 所有的证据都拿出来,不管对当事人是否有利。这样,就为 当事人处理好纠纷,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基础。
3、律师熟悉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和法律法规,为当事人 书写法律文书,亲自出庭参加诉讼,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打官司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学问,其 中的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表现得尤为突出。许多当事人有证 据、有道理,也能找到法律法规的支持,但依然未能胜诉, 这也是老百姓看到的有些该赢的官司没有赢,该输的官司没 有输,究其原因,很多是因为不懂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所致。 另外律师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依法陈述意见和要求, 在法庭辩讼中也能抓住重点,切中要害,使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得到切实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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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经济案件怎么解决?
经济案件可以采取的解决方法包括协商、起诉等,当然这是经济案件属于民事案件的情形下,可以采取的处理办法。若经济案件属于刑事案件,那么最好是带着相关证据,直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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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2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减刑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的条件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确有悔改表现是指罪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或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的: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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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经济案件能判多久?
经济类型的刑事案件,法院可能判处的刑事处罚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当然经济案件并不一定属于刑事案件,即使属于刑事案件也不一定会被判刑。若是依旧不知道经济案件能判多久,可以接着查阅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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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救济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著作权侵权的认定  被告因过错侵犯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且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原告应当提交被告侵权的相关证据。被告主张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否则须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一般来讲:被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其具有过错:  
(一)经权利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被告没有合理理由仍未停止其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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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尽到与公民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社会经验和法人经营范围、行业要求等相适应的合理注意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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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害除去请求权及侵害防止请求权  著作权为在一定范围内的绝对权,具有准物权的性质。当其受到侵害时,除依一般规定请求回复原状及损害赔偿外,并享有排除侵害请求权及侵害防止请求权。  原则上,著作权受到侵害者为作者本人,但著作权内容包括多种权利,又可分别做一部分让与,故一部受让人可在其受让范围内主张权利。其他无名、或用别名的作品的发行人,为了作者或著作权人的利益,可以自己的名义,为侵害除去、防止请求权及名誉回复、著作人身权受侵害等救济的行使。而合作作品的各著作人或各著作权人,虽然未经其他著作人或著作权人的同意,但为了共同的利益,也可以行使该权利。  至于著作人身权受侵害,作者尚生存时(著作人身权不得转让,仅可由作者本人享有),应由作者自行救济。作者死亡时,其遗嘱中除作者以遗嘱特别指定外,由其近亲属为其主张。  侵害防止请求权的行使,以存在侵害的危险时为条件,因为这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过渡扩张则有造成滥用的危险,故应做较严格的解释。以过去曾有反复的侵害行为、现在在客观上又处于危险的状态、有受侵害的可能、以及依侵害准备行为的程度为判断标准。而主观上则与侵害除去请求权的行使相同,不以侵害人的故意或过失为要件。  除侵害除去、防止请求权外,著作权人、出版人或邻接权人,还可以请求毁弃构成侵害行为的物品,因侵害行为作成之物或专门供应侵害行为的机械、器具或请求采取除去侵害行为或为防止侵害行为所必要的措施。[32]  
2、损害赔偿请求权  著作权既为法律所保障的权利,受损害时也应如同其它权利受到侵害一样,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发生,如同一般的侵权行为,须具备:
(1)加害者的故意、过失;
(2)权利受到侵害;
(3)发生损害;
(4)权利受侵害与损害发生之间有因果关系等条件才能构成。如前所述,司法判例及立法均不承认无过失者的免责,只是在赔偿数额上予以酌减,这是两个不同法系之间的差异。  民事赔偿的原理不在于惩戒加害人,而在弥补被害者的损失,因此以回复原状为原则,金钱赔偿为例外。著作权以原创性为保护的重点,受侵害时,回复原状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只有寻求金钱赔偿一个途径。但因为著作权所保障的“原创性”是极其抽象的概念,如何转化为具体而可计量的金钱价值,成为著作权损害赔偿的讨论中最棘手的问题。  损害赔偿的计算,总不外以原告实际损害和被告所得利益为标准,1976年著作权法明确规定,请求范围可以实际受损和所得利益合并计算,但须扣除已计算在受损失部分之内的利益,由被告举证其实际所负担的费用,而从利益中扣减。  2.1损害额的计算  著作权的侵害,以填补损害为主。通常,大都以侵害行为所致市场价值的损失,为其实际受损的额度。如市场价值完全被侵害行为所摧毁,则损害额即为全部的市场价值。困难在于原告就其市场价值举证不易,只能用各项间接证据来核定其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往往被告的受益额即推定为原告的损害额。但事实上,被告的受益额绝不相等于原告的损害额,可能或多或少。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也不愿轻易采取这种理论。  实际损害额计算上的困难,并不能排除估定受损价值的可能,仍可依据自由心证来评断估计。甚至当原告主张对其作品的精神价值远远超过市场价值时,也可以斟酌作品的性质,对原告作品的实际价值和能否复制进行判断,不过这已属“法定赔偿”的范围。  原告不仅可以请求现实利益的损害,还可请求因侵害而增加的支出等费用。但却不得请求即使被告经合法授权也可能伤害原告的营业的损失,以及被告将侵权物品出售给原告的代理商的损失。至于原告商誉的受损,如能有确实证明,也可获得补偿。但如在受侵害其间,总盈余实有增加,是无从请求商誉的损害的。  2.2被告所获利益的计算  被告利益的返还,原则上是基于不当得利及制止因不法行为而获利的损益相抵的原理,但利益和不法行为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换言之,须因此项不法行为所增加的利益才负返还义务,所以计算上也有相当的困难。著作权法规定,原告仅须证明侵权人的总收益,而由被告自行证明并扣除其费用。至于何等费用可以扣除,法并无明文规定。一般来说,制造费用应当可以扣除,包括原料、工资、制造该侵权制品的经常费用等。  2.3法定赔偿额  由于损害、利益的计算,实际上有很多困难,举证也不容易,致使著作权侵害的赔偿可能成为空言,著作权的保护难以实现。为突破这一困境,各国立法大都有“法定赔偿额”的规定,以替代现实的损害和受益。  法定赔偿额的适用,是由于举证的困难而采取的,因此必然授权在一定范围内,凭自由心证,依被告的行为、态度或依侵害权利的种类来判定赔偿额度。  德、日法律不似著作权法有一定额度的上下限规定,但也授权斟酌情形,确定损害赔偿的额度。或以其著作权或著作邻接权的行使通常可以获取的金钱数额,推定为自己受损数额而请求赔偿,以免受传统理论的困境。  2.4不当得利的返还  一般大陆法系国家,著作权侵害仍沿袭一般侵权行为理论,对无过失侵权行为人并不加以制裁。因此虽无故意、过失,但实际受有利益时,即应负不当得利的返还责任。不当得利返还义务的形成及返还范围,均应当准用民法不当得利的规定。如为善意者,仅就现存利益负担返还责任;恶意者,即明知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益时,除返还全部所得外,尚须加付利息。  2.5精神损害慰抚金的请求  著作权除具体财产权外,还包括抽象的人身利益在内。人身权受侵害时,不仅可请求现实的金钱赔偿、非财产上的损害,还可请求慰抚金的赔偿。此外,请求除去其侵害,做恢复名誉的适当处分等,也都是著作权人应有的权利。
有位朋友现在正在监狱里服刑,想问下怎么减刑或者假释,根据法律规定,减刑假释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律师回复] 减刑和假释的程序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罪犯,依法减轻其刑罚。减刑可以是刑期的缩短,也可以是刑种的改变。
  世界各国立法对减刑的条件有两种不同的规定,一是只要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行为,就可予以减刑,我国即是如此。二是减刑的适用还要求罪犯服刑达到一定的期限,至少实际服满刑期的1/2以上,以查明其是否真正悔过自新。减刑的程序是由执行机关向执行地法院提出减刑建议,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减刑条件的,则可做出减刑的裁定,对罪犯予以减刑。减刑的幅度一般不超过原刑期的1/2.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已经执行的刑期,不计入减刑之后的刑期之内;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减刑后的刑期,原判刑期已执行的部分,应计入裁定减刑后的刑期。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减刑时,可以酌减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另外,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确有悔改立功表现,可以对原判刑罚予以减刑,同时相应地缩减其缓刑考验期。
  对于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判处拘役缓刑的考验期不能少于一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考验期不能少于1年。  假释: 我国《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 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假释是指对经过法定期间的执行,确有悔改,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假释的条件较减刑严格。世界各国一般都把服刑达到一定期限做为假释的必要条件,此外,还要求罪犯必须具有良好的悔罪表现并且能被确认已不再危害社会。由于假释后罪犯不再被关押,为加强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和考验,各国均设立了假释考验期作为假释制度的重要内容。假释考验期一般为剩余的刑期。有权决定假释的机关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假释专门机关,撤销假释则必须由作出假释决定的原机关决定。撤销假释的条件各国立法宽严不等。一般只要罪犯又犯新罪,即可撤销假释,将前罪未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按数罪并罚原则予以执行。有的国家稍宽,罪犯只有犯了特定的罪如可被判拘役或罚金以上的罪才能撤销假释。还有更严的规定则是,罪犯没有犯新罪但违反了假释期间的规定也要被撤销假释。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时,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人民法院的减刑或假释裁定,一般由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直接宣告有困难的,可以委托罪犯服刑地的人民法院或执行机关代为宣告。
  减刑、假释裁定不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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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经济诈骗案有时效吗?
经济诈骗案有时效,但是不同诈骗案件的追诉时效不一样,如果诈骗数额较大,量刑标准最多是三年有期徒刑,这种情况下追诉时效是五年,如果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追诉时效是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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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的一个同学因为违法被公安机关拘留了,听说可以减刑,我想问一下减轻刑事处罚的条件根据我国法律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般情况下,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都可免于刑事处罚: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二、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三、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四、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六、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七、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八、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九、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十、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一、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二、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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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大哥是一同管理一个工厂的,上个月我大哥自作主张签的那批货不能按时到,请问根据中国经济合同法的内容这算不算违约?
[律师回复] 经济合同违约责任的免除,是指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免除经济合同违约责任的条件是:
(一)发生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当事人一方必须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经济合同的理由和发生不可抗力以后的具体情况。
2.当事人一方应及时取得有关主管机关的证明材料并及时送达给对方。
3.当事人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避免或者减少损失。这是当事人应尽的义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可根据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如果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完全不能履行,则可全部不履行,并免除全部责任;如果不可抗力只造成一部分合同不能履行,则可以部分不履行,并免除部分责任;如果不可抗力只是暂时影响合同的履行,则可延期履行,并免除相应的责任。
(二)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免责条件
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免责条件时,则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如《经济合同法》第41条第1款第5项规定: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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