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和缓刑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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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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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缓刑是按法律规定暂不执行刑罚,给予一定的考验期,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犯罪人接受考验的刑罚宣告制度。
有期徒刑和缓刑是什么意思?

一、有期徒刑缓刑是什么意思?

1、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缓刑的意思是,有期徒刑等的刑罚暂缓执行。

缓刑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

2、有期徒刑和缓刑的区别

(1)执行期限不同

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缓刑的期限分为两种:一种是拘役的考验期限: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另一种为有期徒刑的考验期限: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2)起算时间不同

有期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缓刑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不能折抵考验期限。

(3)义务不同

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缓刑应当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4)执行方式不同:

有期徒刑由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未成年犯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

缓刑在犯罪分子居住的社区执行,有一定的自由,但是可以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二、有期徒刑、拘役的区别是什么?

有期徒刑、拘役的区别包括适用对象不同、执行场所不同等。

1、适用对象不同

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执行场所不同

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它执行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期限不同

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

4、待遇不同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5、法律后果不同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弄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犯一定之罪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构成累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除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外,原则上不构成累犯。

有期徒刑属于刑事处罚,缓刑不属于刑罚,它只是刑罚的执行方式。根据规定,若犯罪分子可能被判处的刑事处罚为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在满足法定的条件之后,可能会被宣告执行缓刑。法院在宣告执行缓刑的同时,会同时宣告缓刑考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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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缓刑是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缓刑是刑罚的执行方式,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缓刑。缓刑,简单地说,就是被判处的刑罚暂不执行,给予一定的考验期,如果考验期表现良好,那么刑罚就不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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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的缓刑是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的缓刑是对犯罪分子暂不执行刑罚,法院依法设立缓刑考验期,在缓刑考验期内经过考察的,等缓刑考验期届满后就可以不用执行原有期徒刑的判罚,但缓刑考验期内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仍然需要执行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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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们通常所说的缓刑指的就是暂缓执行之缓刑,即对于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其特点是在判刑的同时宣告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保留执行的可能性。如果遵守一定条件,一定期限以后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违反一定条件原判刑罚仍须执行。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就是在判决后的四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三年徒刑就不用执行,如果在这四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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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缓刑三年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缓刑就是将应当执行的有期徒刑暂缓执行。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来说,在规定的缓刑期期间没有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的,缓刑期间过后不再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例如判2年缓刑2年,就是判决后,在监外缓刑2年,2年后,如果没有发生新的危害则就不用坐牢了。缓刑也是一种刑罚,只是不在内服刑,在社会上服刑而已,也就不用坐牢但要定期向派出所、司法所汇报自己的思想状况、动态等,当事人须出省市也要经过批准。从法律上具体讲:缓刑,就是对于判处某种剥夺自由的刑罚的犯罪分子,遵守一定的条件的情况下,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缓是在判刑的同时宣告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条件下保持执行的可能性.所以,又叫做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罚。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有期徒刑缓刑一年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就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是不必坐牢,同时设定3年的考验期限,如果在3年内表现良好,则不再执行坐牢三年的刑罚,如果在3年内表现不好,则按原判决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的决定,也就是坐牢三年。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法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法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因此,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缓刑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罪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处所说刑期和刑种,是指宣告刑,而非法定刑。此外,管制和处以附加刑的犯罪人不适用缓刑。因为这两种刑本身都比较轻,而且都不剥夺人身自由,因此不需要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并非所有满足条件1的犯罪人都可以适用缓刑。法官需要根据犯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来综合判断。具体来说,判断标准包括犯罪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或者犯罪人在犯罪后积极退赃,尽量减小犯罪造成的损害,遵守监管法规,坦白交待罪行,积极检举揭发其他犯罪等等。 3、必须不是累犯 如果犯罪人是累犯,那么就绝对禁止适用缓刑。因为累犯说明罪犯的主观恶性较大,其人身危险性严重,难以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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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两年之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且符合缓刑执行规定的两年之后不用继续服刑,如果自判决生效日起两年之内累犯或者出现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违反缓刑服刑规定的要履行完一年的有期徒刑。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 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我国刑法中对军人违反职责罪还有特别缓刑的规定,即在战时,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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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
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我国刑法中对军人违反职责罪还有特别缓刑的规定,即在战时,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需要注意:缓刑是一项执行刑罚的方法,而不是刑罚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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