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属于哪种违法行为?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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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犯罪属于刑事违法行为,即只要是违反我国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应当认定为刑事违法行为,即犯罪行为。犯罪行为的种类包括很多种,例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以及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等等。
犯罪属于哪种违法行为?

犯罪属于刑事违法行为。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最基本的特征。所以,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也就是指对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危害性。犯罪的本质就在于它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了社会主义社会。如果某种行为根本不可能给社会带来危害,我们的法律就没有必要把它规定为犯罪,也不会对它进行惩罚。某种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也不认为是犯罪。

社会危害性,从本质上看,是指行为在客观上对刑法保护的利益实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它是危害社会的一种行为属性,没有危害社会的行为,就不会有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是

刑法中的社会危害性,具有特殊的性质,即它并不是泛指对社会的一般危害,而仅仅是特指达到了严重或者极端程度的危害。正因为如此,对于造成这种程序危害的行为,才施以国家最严厉的强制方法——刑罚的惩罚。

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危害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即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基础。例如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公共财产,即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如破坏生产经营罪等;

3.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如杀人、伤害、强奸罪等;

4.破坏社会主义的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例如妨害公务罪、制造、贩卖毒品罪等。

这四个方面概括地反映了在我国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基本内容。危害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是对我国关系的侵犯,都是在不同程度上妨害我国社会沿着社会主义道路顺利向前发展。如果只看到犯罪分子给某一个人、某一个单位造成这样那样的损害,而看不到犯罪在总体上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危害,是不可能真正认识犯罪的本质的。

法律依据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如果是行为人的行为涉嫌刑事违法行为的,就应当被公安机关侦查或者是被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但是无论是各种类型的形式违法行为都应当遵守刑事案件处理的程序及通过公安机关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由人民法院结合犯罪行为的具体性质对于犯罪行为人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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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违反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述违法行为的,依照前述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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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属于什么犯罪种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危险驾驶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1、从主观方面来讲,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义上过失犯罪,是过失犯罪类型的,主观必须是过失。
2、从行为条件上来说。危险驾驶罪是典型的行为犯,只需要实施了危险驾驶的行为,就会受到处罚。即属于行为犯罪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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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刑法分则,危险驾驶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从法理上讲属于行为犯。
《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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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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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属于哪种犯罪类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肇事罪属于哪种犯罪类型
交通肇事罪属于刑事犯罪。
(1)机动车辆的驾驶者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机动车辆的驾驶者是交通肇事罪最常见的主体类型,是交通肇事罪主体的典型代表。驾驶只要求交通工具处于驾驶人实际的掌控之下,而不论驾驶人是否实际具备驾驶资格,驾驶车辆进行的活动是正当的还是非法的,只要其违反交通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都可以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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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是当然的交通肇事罪主体,非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可否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在刑法理论界一直颇有争议。否定论者认为交通肇事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而驾驶非机动车,其损害程度具有很大局限性,不足以危害公安安全。如果非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可以按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罚,不能以交通肇事罪处罚。肯定论者认为,驾驶非机动车辆发生重大事故,同样可能危害公安安全,因此对于行为人驾驶非机动车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法定危害后果的,应以交通肇事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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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可以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有些人可能觉得难以理解。但在实践中,行人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违章肇事的行为频繁发生。交通活动的安全需要参与交通活动的各方都遵守交通规则,如果有任何一方违章,都可能危及整个交通安全。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对行人应遵守的交通规则和违章行为的处罚都有专门的规定。因此,行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法定危害后果的,也应以交通肇事罪处罚。
(4)乘车人
乘车人作为交通工具的乘坐者,一般情况下不会对交通工具造成不好的影响,也就不会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但如果乘车人实施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交通运输活动时,乘车人就可以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但是,在认定乘车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要特别注意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因为交通肇事罪属于危害公安的犯罪,如果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客观上不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就不应以交通肇事罪认定。
其次,还应考察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若两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5)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
《解释》第七条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也按该罪处理。在现实生活中,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单位的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机动车辆承包人,利用对交通工具的支配权,以扣发工资等相威胁,指使其属下或雇佣的驾驶员超载、超速等违章驾驶,致使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其虽不直接参与交通运输活动,仍然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首先,单位的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机动车辆承包人明知违章行为可能造成交通事故,但却轻信能够避免,强行让其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或雇佣的驾驶员违章驾驶,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其次,单位的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机动车辆承包人虽未实际驾驶车辆,但其指使、强令的行为与驾驶人员的具体违章行为共同作用,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应当共同对事故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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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吗?
违法行为不一定属于犯罪行为,违法行为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而犯罪行为属于依照法律应当受刑法处罚的行为。违法行为包括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可能不会招致任何处罚,而犯罪行为必然遭受刑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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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犯罪的需要。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也是一种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但是刑法将这一常见的行为方式单独列举予以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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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属于违反行为还是犯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酒后驾驶属于违反行为还是犯罪?问题解答如下, 酒后驾驶属于违法行为还是犯罪,取决于酒精测试结果。
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未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也就是血液中酒精含量低于80毫克/100毫升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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