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医疗费报销后还能主张赔偿,实际中,受害人车祸受伤后,已经用医保报销医疗费后,是否可以继续主张保险理赔,其实并无明确统一的做法。不过,实践中,对于受害人已报销的医疗费,保险公司仍应赔偿。理由是,报销的部分是当事人参加医疗保险或者其他途径获得的合法收益,法律并不禁止受害人在合法取得后再向侵权人索赔,而且也未加重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可以按以下进行反驳:
医保报销的医疗费是受害人基于保险合同关系所享有的权益,与车辆保险赔偿两者性质不同,相互不可代替。
原则上,谁投保谁受益是理所当然。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所以,人身保险具有叠加性,保险公司理赔后并不获得代位求偿权,因此对于已报销的医疗费,仍可要求被告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当代的社会,一旦交通事故发生,那么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肯定是需要承担相关的赔偿的责任的,而保险公司也是需要承担相关的保险责任的,医疗费用是可以利用自己的医保来进行报销,至于报销之后的赔偿,还是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方式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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