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工资拖着不发怎么办?
1、单位拖着工资不发,职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工资一直拖着不发的,劳动者可以先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资发的不合理怎么办?
1、工资发的不合理,首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重新协商。
协商无果的,工资不合理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或者劳动局进行投诉办理,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工资不合理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相关情况进行仲裁解决。
2、单位支付的工资若是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那么就是不合理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6)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之中的必备条款,只要职员向单位提供了劳动,那么单位就需要向职员支付一定数额的工资。如果单位不按照约定支付工资,职员可以选择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也可以选择向相关部门投诉单位,但是不能在没有仲裁之前就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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