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债务如何解决

最新修订 |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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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个体工商户,如果是以家庭为单位经营的,则产生的债务由家庭承担。2、如果是个人进行经营的,则产生的债务由个人承担;但如果虽然是个人进行经营,但经营产生的收入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了的,则债务也应当由家庭来承担。3、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则由夫妻共同财产来承担。
个体工商户债务如何解决

一、个体工商户债务如何解决

1、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以全部个人财产承担债务。

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对外以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个人财产既包括经营全部投入,也包括其名下的其他财产。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则需要以其个人拥有份额承担债务。司法实践中,一般以其投资财产首要清偿财产。因为该财产与债务联系最为密切,由此部分财产承担最为合理。在经营财产不能全部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再以经营者名下其他财产进行清偿。尽量将经营者的家庭财产放在最后顺序清偿,这样有利于经营者的责任承担,不影响家庭生活的正常进行。

2、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债务由家庭财产承担。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属于合伙性质。其对外承担责任,理应由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于家庭关系的复杂性,即使家庭成员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内部承担债务的份额也应进行明确划分。对于多数家庭成员共同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注意未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不承担相关债务,其财产权利受到法律保护。绝不能将多名家庭成员参与经营简单理解为全部家庭成员经营,在法律上这是需要严格进行区分的。

3、不能区分个人经营还是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进行债务清偿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对家庭成员的参与行为无法确定的情况下,以其家庭财产承担相关债务。不能理解为无法查清是否个人经营还是家庭经营的,一律以家庭财产进行债务清偿。实践中常出现家庭成员介入经营活动的性质无法确定的情况。部分家庭成员确实介入了经营,但不承认其参与经营的行为具备相应的法律意义。理论上,临时帮工或短期借款,都不能认为是一种实质的经营行为。但考虑到家庭结构的复杂性,有些行为难以进行明确区分。在此情况下,可以认定家庭经营。若家庭成员根本无实际介入经营行为,仅凭猜测,则不能认定家庭经营。

二、个体户欠债无力偿还怎么办

个体户欠债无力偿还可以:向亲朋好友寻求帮助、申请延期、协商还款

1、向亲朋好友寻求帮助:如果真的很紧急,你可以向亲朋好友要求还款,等资金周转后再把钱还给亲朋好友,但是,如果数额比较大,估计向朋友和亲戚借钱并不能填补缺口,不过,一般来说,分期付款的金额不会太大,所以这种方式总体上还是可以接受的;

2、申请延期:如果个人贷款无法偿还,您必须首先与银行的信贷经理沟通,说明原因,并保持真诚,然后信贷经理可以给予宽限期,然而,这不是一个长期的解决方案。如果到期后仍无法偿还贷款,将被视为违约,信用记录将被玷污。但根据银行规定,只要两年内连续逾期不超过三个月,累计逾期不超过六次,对贷款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应该抓紧时间申请延期。只要申请人的还款记录良好,并且有理由,我们可以向银行申请延期。但是,有些银行是不允许的,所以你应该提前咨询银行。

3、协商还款:如果个人债务已经无法偿还,您可以选择协商分期还款,债务必须清偿,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分期偿还。如果你拒绝偿还,你可能会被人民法院强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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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债务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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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确实确立了破产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破产的适用对象、破产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法
第二条
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分别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的程序。”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由此可见,在我国,破产的对象仅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私人企业)以及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而不包括作为自然人的公民个人。同时,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个体工商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不属于法人。
因此,就目前而言,我国法律是不允许个人申请破产的,也就是说,个人资不抵债只能以自己的财产对所欠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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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未年报怎样解决?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逾期未申报的补报未按时申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地址异常等其他异常原因处理办法上面都有说明。
2、工商局自收到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年度报告是指公司整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发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57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向、证券交易场所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报告。扩展资料
分析年报时,采用比较法很重要,一般包括:
1、本期的实际指标与前期的实际指标相比较。对比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确定增减变动数量二是确定增减变动率。计算公式如下:增减变动量本期实际指标-前期实际指标增减变动率()(增减变动数量前期实际指标)100
2、本期的实际指标与预期目标相比较。这样可以考核公司经营者受托责任的完成情况,预期目标完成得好,则表明公司经营者比较成功地把握了市场还要与长远规划相比较,分析达到长远奋斗目标的可能性。但在进行这种对比中,必须检查计划目标本身的合理性和先进性,否则对比就失去了客观的依据。
3、本期的实际指标与同类公司同类指标相比较。以便清醒地认识到该上市公司在本行业中的地位,同时结合业绩情况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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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协商不成的解决
[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协商不成的解决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夫妻共同债务协商不成的处理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偿还的方式
该条界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明确了偿还的责任――应当共同偿还;偿还的方式――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用各自所有的财产清偿,各自应清偿的数额应由离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由人民判决。
清偿共同债务,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
1、平等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
2、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判决决定。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4、向妇女或经济来源困难的一方倾斜的原则。
三、夫妻共同债务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了满足夫妻双方共同的生活需要所欠的债务。也就是说支付夫妻共同生活支出欠下的债务,包括生活必须的消费、夫妻共同经营产生的债务。其包括:
1.夫妻共同经手的债务,或一方经手所借但确是用于家庭开支的债务;
2.个人债务表现为一方借债是为了用于个人目的,而另一方不知道,或虽知道但予以反对的,如借债用于个人赠与或吸毒、赌博、个人挥霍等等;
3.是个人债务转化为共同债务的,即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借款所负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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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中同学的哥哥之前开办了一家小公司,欠了很多钱,现在要偿债,公司债务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律师回复] 第
一、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

二、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
1、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
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法院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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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税收标准的法律解读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税收比税费更具有稳定性。税法一经制订,则对全国有着统一且强制性的效力,而税费的收取则是由不同部门、不同地区根据其各地实际情况来灵活确定的,具有更多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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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县城商场发生的纠纷在法院仲裁,商场一直押金不还,对这方面法律不是很清楚,咨询一下律师商场让签债权转让,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一、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有哪些
1、书面通知
债权转让的通知应当采用何种方式,我国合同法并未做出规定,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作为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口头形式虽然简便易行,但因证据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妥。
2、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书,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3、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适用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了商业银行巨额债权,债务人众多,在通知债务人上压力很大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通知义务。
二、债权转让通知送达的方式
1、不宜采用邮寄送达通知方式
因为邮寄送达,即使有回执证明,但回执仅能证明收件人曾经收到过发件人的邮件,并不能证明送达邮件中的具体内容,更有甚者,有的债务人更是恶意拒签邮件,所以很难达到送达的目的。
2、不宜采用公告通知送达方式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但该规定,是为了保护国有利益而采取的一项应急措施,不具有普适性。而用公告的形式送达法律文书以告知相关内容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及有关行政机关的权力,其他主体不享有该项权力。
3、最佳方式是公证送达
虽然书面送达并取得回执是最好的送达方式,但是如果遇到债务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也无法证明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所以,可以通过公证机关送达的方式,如果债务人拒绝签收债权转让通知,公证机关可以留置并在公证书上记录送达情况,人民法院会认可该送达的效力。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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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合伙人由于经营不善现在公司入不敷出,还有一些资产分割和债务问题没有解决,现在在法院判决,请问2018年债务纠纷判决,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一、民事债务纠纷法院判决的程序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
2、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你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
3、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顺序分别举证、质证。质证是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
4、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
5、在评议、宣判阶段,合议庭或审判员将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对双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进行评议,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阐明理由。
6、如果您是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7、作为当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诉讼阶段,您都可以同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如果不同意调解或未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将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
二、债务纠纷应该注意什么
(一)重视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为此债权人要充分重视到这一点,否则时效一过,债权就失去了法律的保护。
(二)重视担保期间。《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就是说,在期间内债权人不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还必须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保证人免除责任。《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朋满之门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就是说,在期间内债权人如不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那么期间后将免除保证人责任。
(三)申请执行的期限。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但申诮执行的权利必须在申请的期限内行使。《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申请执“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为6个月”,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人民法院不再执行。对此。债权人不能认为官司胜诉后,就万事大吉,申请法院执行一定要在申请期限内,否则法院不予执行,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只好吃哑巴亏。
三、法院审理债务纠纷应注意哪些问题
该类案件的特殊性质,要求法院在实践中对于此类案件在进行事实认定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证明责任的分配,应该按照证据规则的规定,实行原告举证证明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反驳借贷关系主张赌博债务并举证证明;
2,强调原告的出庭及真实充分陈述义务,原告未到庭的,若无正当理由一般应予中止审理;另外原告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应要求原告本人就借款的时间、地点、在场人、详细经过(包括给钱与出具欠条的详细经过、先后顺序及其他细节)、借款的来源、支付方式、借款用途、还款期限、还款方式、利息约定等有关细节进行详细充分说明;
3,法官在事实认定过程中应充分发挥职权探知职能,应结合原、被告双方陈述以及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各自的职业,品行,另外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查询聚众赌博的查处情况,了解原、被告是否有参赌的前科,逐个调取与涉诉借款相关的证据,充分发挥间接证据和辅助证据的证明作用,判断大量间接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证明债务的赌债性质。
商标侵权具体采取哪种方法来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商标侵权具体采取哪种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商标侵权具体采取哪种方法来处理
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
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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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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