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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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量刑通常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涉案金额达到数额巨大范围以内量刑,在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肯没收财产。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来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是非法收取他人财物,并且为他人谋利事项金额达到较大范围以内,则会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一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一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

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受贿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受贿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在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中,公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后者如教育、科研、医疗、体育、出版等单位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通过自己合法的职务活动,使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角色得以正常而出色的发挥。因此,有关法律对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作了规范,建立起一套明确的管理制度。相关人员受贿罪则是对这套管理制度的直接侵犯,从而产生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管理层的腐败,危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根本利益,破坏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本罪在客观方面的重要因素,是指公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后者如教育、科研、医疗、体育、出版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权以及利用与上述职权有关的便利条件。索取他人财物是指利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有求于行为人职务行为的请托人索要财物。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是指利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办事,接受请托人主动送给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指行为人索要或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或允诺为他人实现某种利益。该利益是合法还是非法,该利益是否已谋取到,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数额较大是指接受贿赂即财物的数额较大。接受了数额较大的贿赂,则构成该罪的既遂。

3、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是指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领导、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如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公司、企业的经理、厂长、财会人员以及其他受公司、企业聘用从事管理事务的人员。

“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非国有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如教育、科研、医疗、体育、出版等单位的从事组织领导以及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的,不成立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而应依照《刑法》第385条、第386条的受贿罪处罚。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故意利用其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涉嫌的罪名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一般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来非法收取他人财物或者是索取他人财物,并且为他人谋利,达到数额较大范围以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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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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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五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一、刑法修正案九对罪拟三挡刑罚
本次刑法修改对犯罪则相应规定三档刑罚,即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同时新法对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特别重大损失的,保留使用死刑。
二、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终身监禁”
在原刑法中增加规定,对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后对罪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五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四、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
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的发生是影响国家运行中的公平性的,是一种不良的社会风气。如果触犯了非国家工作人员罪量刑标准的话,不仅会得到法律制裁,对自身以后的生活也会有翻天覆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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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13万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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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江苏2020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量刑标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国《刑法》第163条规定,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八十五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一、刑法修正案九对罪拟三挡刑罚
本次刑法修改对犯罪则相应规定三档刑罚,即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同时新法对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特别重大损失的,保留使用死刑。
二、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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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五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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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四、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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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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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既遂一般判几年
1、行为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非法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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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1、所侵犯的客体不同。
非国家工作人员罪侵犯的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
而罪所侵犯的是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2、主体不同。
非国家工作人员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是指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领导、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如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公司、企业的经理、厂长、财会人员以及其他受公司、企业聘用从事管理事务的人员。“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非国有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如教育、科研、医疗、体育、出版等单位的从事组织领导以及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人员。
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3、立案标准不同。
非国家工作人员罪必须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
罪中数额5000元以下,情节较重的,也可以构成犯罪。
4、法定最高刑不同。
非国家工作人员罪最高处15年有期徒刑;我国《刑法》第163条规定,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而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个人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由于两罪之间最重要的区别在于主体的不同,因此,要区分两罪的不同点,准确把握犯罪主体就显得特别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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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认定问题解答如下,
1.划清非国家工作人员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1)按照《刑法》第163条的规定,构成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必须是数额较大的,不足较大数额的按一般行为处理。数额较大的具体界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的通知第十条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在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合理报酬的,不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因而是合法行为而不是犯罪。
(3)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接受亲朋好友的一般礼节性馈赠,而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朋好友谋取利益的,不成立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上述
(2)、
(3)两点说明,区分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与合法行为的界限,关键是看行为人获得的财物是否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而取得。
(4)区分以收受回扣、手续费为特点的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与正当业务行为的界限。在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中,取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折扣、佣金是正当业务行为;而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为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
2.划清非国家工作人员罪与罪的界限。
两罪区分的关键在于犯罪主体的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即非国家工作人员;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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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般要怎么判刑
1、行为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非法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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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还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吗?问题解答如下, 划清非国家工作人员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1)按照《刑法》第163条的规定,构成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必须是数额较大的,不足较大数额的按一般行为处理。数额较大的具体界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索取或者5000元至2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索取或者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2)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在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合理报酬的,不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因而是合法行为而不是犯罪。
(3)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接受亲朋好友的一般礼节性馈赠,而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朋好友谋取利益的,不成立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
上述
(2)、
(3)两点说明,区分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与合法行为的界限,关键是看行为人获得的财物是否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而取得。
(4)区分以收受回扣、手续费为特点的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与正当业务行为的界限。在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中,取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折扣、佣金是正当业务行为;而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为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
划清非国家工作人员罪与罪的界限
两罪区分的关键在于犯罪主体的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即非国家工作人员;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从事业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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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怎么判刑的?
一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会被判处五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具体的处罚,与受贿的数额有关,若受贿数额较大,则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则法院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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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的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罪的认定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司、企业以或其他单位的正常管理制度,又侵犯了这些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在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正因如此,法律对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作了规范,建立起一套明确的管理制度。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则是对这套管理制度的直接侵犯,从而产生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管理层的,危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根本利益,破坏正常的市场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本罪特定的犯罪方法,是指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本人对本单位内幕信息的了解、处理单位事务的权利,以及利用与上述职权有关的便利条件。
(2)索取他人财物是指利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有求于行为人职务行为的请托人索要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是指利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办事,接受请托人主动送给的财物。
(3)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指行为人索要或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或允诺为他人实现某种利益。该利益是合法还是非法,物质利益或是非物质利益,该利益是否已谋取到,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4)数额较大是成立本罪的特定危害结果。所谓数额较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是指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职工,以及公司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包括经理、会计、业务员、推销员等。需注意的是,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不成立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而应依照《刑法》第385条、第386条的罪处罚。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故意利用其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过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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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界限是什么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主体是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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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怎么认定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怎么认定呢?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刑法》第163条的规定,构成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必须是数额较大的,不足较大数额的按一般行为处理。数额较大的具体界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的通知第十条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在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合理报酬的,不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因而是合法行为而不是犯罪。
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接受亲朋好友的一般礼节性馈赠,而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朋好友谋取利益的,不成立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上述
(2)、
(3)两点说明,区分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与合法行为的界限,关键是看行为人获得的财物是否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而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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