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不算工伤怎么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临时工不算工伤应当是不能够获得相关的赔偿的,自行承担相关赔偿责任。主要就是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临时工和用人单位之间鉴定的劳动者关系,这个时候如果发生了工作性伤害工伤保险基金仍然是需要赔付的,如果不被认定为工伤的话,就不需要赔付。
临时工不算工伤怎么赔偿?

一、临时工不算工伤怎么赔偿?

临时工不算工伤应当是不能够获得相关的赔偿的,自行承担相关赔偿责任。临时工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临时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实际中,当前法律上并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所以,即使是短期内用工,用人单位用工也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签。

并且,按规定,在劳动者入职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需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可以约定试用期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不齐全的,但不影响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劳动合同依然成立的。

另外,临时工享有和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用人单位要按时支付工资。同时,临时工也享有带薪年假,带薪病假等福利。如果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的,符合工伤事故认定的情形,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当然,建立劳动关系后,公司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时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对已经正常发放的一倍工资排除。

所以,虽然临时工的劳动合同期限不长,但是临时工有法定的权利以为,对员工福利也可以积极争取。一旦跟公司之间沟通不良,双方产生较大争议,并且涉及多个临时工的话,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等维权。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对于工伤认定可能并不是特别的了解。通常情况之下,临时用工若是被成功的认定为工伤的话,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规定,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赔偿。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7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2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临时工不算工伤怎么赔偿?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5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2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6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5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5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2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7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2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8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1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5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7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5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1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8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临时工受伤算不算工伤
临时工在劳动中出现伤亡事故时,可以认定为工伤。临时工工伤应首先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话,雇佣方应该负责全部医疗费和医疗期间的工资。若双方发生纠纷,应当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10w+浏览
工伤赔偿
临时工工伤怎么赔偿,临时工受伤赔偿标准,临时工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临时工受伤雇用公司是需要赔偿医疗费用的。 一般临时工与用工者在法律性质上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 按劳动法规定,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没有正式与临时工之分,只有合同期限的长短不同。“临时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相关待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临时工受伤算不算工伤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临时工受伤算不算工伤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2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临时工上班时受伤算不算工伤?
临时工上班时受伤算工伤的。在我国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关系中,此时是存在多种类型的用工关系的,比如说我国的临时工,需要注意的是,其实临时工并非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此时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10w+浏览
工伤赔偿
临时车牌过期了能用临时车牌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将受到200元罚款,一次性记12分的行政处罚,驾驶员需要参加学习并通过科目一考试驾驶证才能恢复正常使用,再参加学习前是不允许继续驾驶车辆的。而且如果是

b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还要被降级。使用过期临牌的行为如何定性临时号牌只有在有效期内才有效,否则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行政区域内的号牌有效期为7-15天,如果因为牌照制作周期的问题导致无法下发正式牌照的话,是可以再次申请办理临时牌照的。机动车临时号牌一般为行政区域内的号牌,并且有指定的使用期限,对于行政区域内号牌是不能跨区域行驶,否则属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临时号牌的有效期是多长根据我国《机动车登记规定》,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
(三)项、第
(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使用临时号牌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临时号牌必须在办理了交强险后才能够办理,无论是商业险还是交强险都与其正式挂钩,如果在使用临时牌照期间出险了,保险公司同样也会进行理赔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商业保险在此期间没有生效,出现事故只能享受到交强险理赔范围内的金额,超额的部分是无法得到赔偿的。所以需要确认商业保险是否已经生效,这样即使出现意外,车辆也能和使用正式牌照时一样有保障。临时车牌过期处罚标准如上,不要以为自己使用过期临时车牌也没事,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不然遭受到的危害很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临时工工伤赔偿
民法典规定的是因夫妻关系不合分居满二年的,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条件之一;最根本的条件是夫妻关系不合,确实无法共同生活。因此,分居只能是认定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不能自动离婚。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2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临时工工作腰部扭伤算不算工伤
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把腰部扭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把腰扭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10w+浏览
工伤赔偿
云南临沧摩托车牌照能在临沧买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规定是车辆可以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车牌是不允许办理过户的。  需要先到车辆登记车牌昆明的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再到临沧申请办理车辆落户上牌手续。  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需车辆之前违章处理完毕,车检合格。  由买卖双方持有各自身份证和车辆手续(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双方一起到车辆登记的车管所咨询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三条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四)身份证明是指: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临时工不算工伤怎么赔偿?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