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需要结合案件的情况来确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客观要件:
非法拘禁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2、主体要件:
非法拘禁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3、主观要件:
非法拘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4、客体要件: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
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非法拘禁跟开设赌场是属于两种不同的罪名,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犯罪的结果来进行判决,对于不同的罪名所存在的处罚是完全不一样的,但如果在犯了错之后而选择主动的认错,那么是可以从轻或者是减轻当事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