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的三种行为方式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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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挪用公款罪的三种行为方式分别是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挪用公款的动机、数额都是法院量刑时的参考依据。
挪用公款罪的三种行为方式有哪些

一、挪用公款罪的三种行为方式有哪些?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公款罪的量刑依据是怎样的?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4、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三、挪用公款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四、挪用公款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五、挪用公款罪的定罪证据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挪用公款罪的三种行为方式会影响最终的量刑标准,如果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不论挪用数额是多少都可追究刑事责任,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数额达到法定立案标准的才可追究刑事责任,挪用公款罪最严厉的处罚是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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