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拆迁补偿费应如何分配?
1、房屋拆迁补偿费需要按照拆迁补偿协议之中的相关条款分配。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达成补偿协议的,由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房屋拆迁款在哪里查询?
1、拆迁款可以直接向拆迁工作人员询问、或到拆迁办的办公室进行查询。
具体的查询流程如下:
(1)在浏览器中搜索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征地公告等文件,基本都在各地的省、市国土资源网站发布);
(2)进入官网,寻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点击打开;
(3)打开之后在搜索栏搜索征地补偿标准,之后从中寻找自己所在地区的征地公告。(注意时间);
(4)之后就可以看到自己所在区域的征收补偿标准了。
2、拆迁主管机关和拆迁人应履行法定的公告、公布责任。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许可证号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3、若是被拆迁的房屋有纠纷
那一般房屋的拆迁款是需要在纠纷解决之后在给予的,一般房屋拆迁费除了土地费用,还应该包括房屋里无法进行搬迁的附着物,以及其他拆迁补偿费用等。
被拆迁方通常都是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的,若是被拆迁方的人口数量比较多,那么在拿到补偿金的时候,通常情形下在拿到补偿金之后,通常都是需要协商确定补偿金的分配方案的。无法确定补偿方案的,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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