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已满七十五岁;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属于从犯。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依据是怎样的?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满足哪些条件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五、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宣告缓刑?
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六、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不能委托哪些人做辩护人?
(一)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八)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七、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开庭后法庭辩论流程有哪些?
(一)公诉人发言;
(三)被告人自行辩护;
(四)辩护人辩护;
(五)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八、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适用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可见,故意毁坏财物罪从轻处罚的情节非常多,在故意毁坏财物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最严厉的量刑标准是7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并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