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的案由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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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的案由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的案由是什么?

一、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的案由是什么?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的案由为“离婚后财产纠纷”,与婚姻家庭有关的案由具体如下:

1、婚约财产纠纷

2、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

3、离婚纠纷

4、离婚后财产纠纷

5、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

6、婚姻无效纠纷

7、撤销婚姻纠纷

8、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9、同居关系纠纷

(1)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2)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10、亲子关系纠纷

(1)确认亲子关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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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抚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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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23、扶养纠纷

(1)扶养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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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赡养纠纷

(1)赡养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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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收养关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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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解除收养关系纠纷

13、监护权纠纷

14、探望权纠纷

15、分家析产纠纷

16、法定继承纠纷

(1)转继承纠纷

(2)代位继承纠纷

17、遗嘱继承纠纷

18、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19、遗赠纠纷

20、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21、遗产管理纠纷

二、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夫妻离婚财产首先可以由男女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离婚是可以被分割的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案由是法律规范所明确规定的,但是对于具体的民事纠纷来说,在向法院起诉之前,可以不必依法确定案由,但是需要收集相关证明自己满足起诉的条件。对于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有明确的被告、诉状之中写明了诉讼请求等。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的案由是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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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财产约定具有身份属性。它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从属于夫妻关系、因而缔约的主体严格限制在夫妻之间、该合同不能于婚姻关系而存在。
2、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具有复合性。夫妻财产约定可以广泛地对夫妻所有的财产、不论是现有的或将来可能取得的财产作全面的规定。 夫妻财产约定不但涉及财产权的归厉、而且及于夫妻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等关系、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债务的淸偿、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淸算及分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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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夫妻财产约定的时间、可以在结婚前、结婚时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已 经约定的内容进行变更、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终止该约定。
二、夫妻财产约定的有效要件我国婚姻法对夫妻约定财产的有效要件未明文规定。在解释上、夫妻财产约定既为一种身份财产合同、又是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当特别法无规定时、可适用民法通则关于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定。由此、夫妻订立财产约定应具备以下要件:
1、夫妻双方必须具有缔约能力。基于夫妻财产约定乃是附着于婚姻而存在的合同、应依身份行为能力确定当事人有无缔约能力、有结婚能力即有缔约能力。我国婚姻法并未完全禁止限制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结婚、故夫妻一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不妨许可夫妻订立财产约定、只是应当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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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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