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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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女儿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女儿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女儿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女儿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是在父母死亡的情况之下是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的,父母的财产女儿可以分,根据法律规定,女儿具有平等的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使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使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二、父母可剥夺女儿财产继承权

可以,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父母以立遗嘱方式没有将财产留个女儿,女儿就没有继承权。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使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在当代的社会,夫妻如果离婚的情况之下是可以赠予财产给孩子的,但是女儿是不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主体,来参与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过程,当然了,如果说父母死亡存在继承等相关的问题的话,对于女儿来说是有权利作为第1顺位继承人继承的。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女儿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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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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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不可以的,只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以上就是 儿子离婚儿媳可以分割老家财产吗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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