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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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重庆诈骗的立案标准是3000元。要想构成诈骗罪,必须要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当然要在在前期公安机关审查的时候,必须要达到立案的标准。必须要达到诈骗的数额较大的程度,才能够按照诈骗罪来进行处理。
重庆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重庆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重庆诈骗的立案标准是3000元。

1、诈骗案的立案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

二、诈骗案立案后是怎么处理

诈骗案在公安局立案后。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对报警的人员进行口供录取,首先要了解具体的情况,之后就会收集相应的证据,开始进行调查。最后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讯询问,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进行配合,会将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审讯,这种情况是要在掌握了足够的证据之后才可以进行,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犯罪,公安机关就会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由检察院进行审查。

三、诈骗案件的侦查期限是多久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依照期限后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延长二个月。

重庆诈骗的立案标准是3000元。根据我国《刑法》第266条当中明确的规定,诈骗的数额达到较大的程度,才能够按照诈骗罪来进行立案处理,并且作出判决。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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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诈骗罪数额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重庆诈骗罪数额标准问题解答如下,
一、重庆诈骗罪数额标准最高人民2011年3月1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第一条的规定,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对我市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作如下规定: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诈骗罪构成要件
1、主体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4、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就是一种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财产处分必须是基于对方的错误认识。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重庆诈骗罪判刑标准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重庆诈骗罪数额标准最高人民2011年3月1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第一条的规定,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对我市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作如下规定: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诈骗罪构成要件
1、主体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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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就是一种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财产处分必须是基于对方的错误认识。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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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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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就是一种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财产处分必须是基于对方的错误认识。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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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重庆诈骗罪数额标准最高人民2011年3月1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第一条的规定,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对我市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作如下规定: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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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4、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就是一种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财产处分必须是基于对方的错误认识。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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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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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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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律师回复] 对于重庆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二、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个人合同诈骗,数额10万元,并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2、个人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6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四)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单位合同诈骗,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8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拘役刑;10万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3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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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诈骗罪构成要件
1、主体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4、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就是一种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财产处分必须是基于对方的错误认识。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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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多少立案?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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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姐姐在重庆一家私人企业上班,但是被卷入了一场合同诈骗案中,我姐姐非常害怕,托我问一下重庆合同诈骗罪量刑是怎样的?会有什么处罚?
[律师回复] 重庆只有唯一一家只做刑案(合同诈骗罪)的最好的刑事律师事务所,百度一下,叫重庆智.豪刑事律师网,他们的网站上有大量的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还有很多的重庆合同诈骗罪司法解释和重庆合同诈骗罪的成功案例,重庆智.豪刑事律师事务所的张大律师可上过央视新闻频道采访的。
重庆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的第七十七条 [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设的罪名。
重庆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的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本罪既可以由个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因此,只要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合同诈骗,骗取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单位或者个人的刑事责任。 立案标准的第1种情形,“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以上”,应当立案追究。这主要是指个人实施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的五种情形之一,诈骗他人财物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立案标准的第2种情形,“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重庆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的刑法条文: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合同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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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客户骗我跟他签合同,后来我发现他有诈骗行为,现在我吃亏了,我想起诉,请问下律师,重庆合同诈骗罪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
[律师回复]
一、代理民事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0~30000元/件,每件不低于5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进计费:
  争议标的额 计费比例
  10万元以下部分 5%~6%(不低于5,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 4%~5%
  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 3%~4%
  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 2%~3%
  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 1%~2%
  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1%
  
(三)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按第
(二)项标准上浮10%~30%,或参照涉外或港澳台地区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标准执行。如需要律师提供多语种服务的,可上浮50%~80%执行。
  
(四)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诉讼可以按,第
(二)项标准的1~3倍执行。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申诉、再审、执行或不予执行的案件收费
  
(一)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进计费:
  争议标的额 计费比例
  10万元以下部分 5%~6%(不低于5,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 4%~5%
  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 3%~4%
  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 2%~3%
  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 1%~2%
  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1%
  
(二)同一律师事务所连续代理同一案件不同审理阶段的,可按下浮不超过30%执行。
  
(三)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按第
(一)项标准上浮10%~30%,或参照涉外或港澳台地区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标准执行。如需要律师提供多语种服务的,可上浮50%~80%执行。
  
(四)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诉讼可以按,第
(一)项标准的1~3倍执行。
  
三、代理民事案件计时收费
  
(一)律师计时费率为每小时300~4000元,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执业年限、资历、经验等确定。
  
(二)委托人根据律师事务所事先公布的律师计时费率(计时单价),按照律师提供的有效工作时间据实结算。有效工作时间指律师直接用于法律服务的实际时间,包括法律检索、研讨、咨询、协商、文件起草、调查、谈判等工作在内。
  
(三)律师代理或办理法律事务在路途发生的时间减半计算,但每天最高不超过六小时。
  
(四)两名或两名以上律师承办业务的分别计费。律师事务所可以要求委托人事先预付一定金额的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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