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不一定可以重新起诉,若是满足以下的条件,可以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2、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若是还想,需要判断自己是否满足了起诉的条件。
若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被驳回的话,必须准备相关的事实和证据,再去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若是只是就同一事实和请求去重新进行起诉的,一般法院不会审理,仍然会进行驳回。
二、民事诉讼可以越级起诉吗?
1、民事纠纷案件不可以越级起诉。
这是由于现行法对于案件的级别管辖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来说,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民事诉讼立案需要的材料
(1)起诉状
起诉状的基本要求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真实、具体、清楚,诉讼请求明确合法,并应当在起诉状中简明陈述案件事实及起诉理由。
如果是公民个人起诉的,应当在起诉状落款处由起诉人签名,如果是由公司法人单位起诉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立案手续时,还应当向法院提供证明起诉人身份的材料。起诉人如果是公民的,应向法院提供起诉人个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两面)。起诉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向法院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同时,如果起诉的被告是公司法人或者其他单位的,根据现在法院的普遍要求,还得提供在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公司法人的应当是其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的被告基本情况的证明。
(3)证据材料
办理立案手续时,还得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并制作证据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列号。
(4)委托律师的话,需要提交委托手续如: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
(5)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三、被驳回起诉可以再次起诉吗?
1、被驳回起诉可以再次起诉。
人民法院下达驳回起诉的裁决之后,当事人对起诉状进行了修改,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再次起诉。法院驳回诉讼,包括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这两种情况,虽然都驳回了原告的诉讼,但有一定的区别。
2、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起诉的情形: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院在收到诉讼请求后,需要依法审核判断是否满足了起诉的条件,对于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形会受理,不满足的则会驳回诉讼请求。若是对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还可以重新起诉吗存在其他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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