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并不一定会判刑。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最终判不判刑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构不构成犯罪、需不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构成犯罪的,一般会判刑。
《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刑事拘留的流程有哪些
刑事拘留的程序:
(一)、拘留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二)、拘留的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四、刑事拘留的期限为多少天
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在认定刑事拘留一定要判刑吗就一定要确定是否存在犯罪的事实,同时还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条款,这样才能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处理方式就会不一样。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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