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多少次?
取保候审没有次数限制。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适用于哪些人?
符合下列情况的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被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4)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6)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8)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审查起 诉期限内、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的。
(9)持有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注意:“患有严重疾病”,司法实践中需要有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患病证明。
以下情况不适用取保候审:
(1)公安机关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 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予取保候审。
(2)检察机关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 嫌疑人不予取保候审。
三、取保候审制度的特点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可以由案件的承办机关主动决定适用,也可以在家属或者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后决定适用。理论上讲,取保候审可以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申请,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前是取保候审的黄金时间。
取保候审与拘留、逮捕、监视居住同属我国刑诉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的一种,与其它几种强制措施相比较,有以下两个显著的特点:
(一)取保候审是人身强制性最弱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对被取保人的人身强制性既不同于拘传的强制到案,接受讯问,也不同于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一定限制,更不同于拘留、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直接剥夺,它对在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是人身自由较为充分、人身强制性最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是法定期限最长的一种强制措施。原《刑诉法》没有对取保候审期限进行限制,存在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长期取保既不结案,又不及时进行侦查、起诉、审理,变相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修改后《刑诉法》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虽然规定了期限,但同其它强制措施相比较,取保候审的法定期限还是最长的。
(三)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公、检、法三家均可使用。取保候审不同于拘留和逮捕的强制措施,公、检、法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根据具体情况,经过本单位领导批准,都可以使用该项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对于这一强制措施如果正确运用,可以起到合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实现司法经济的效果;反之,则有可能对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对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案件的公正及时审理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
综上可知,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多少次的解答是不限次数,前提是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例如孕妇,正在给不满周岁的小孩哺乳的妇女,或是患了重病等情况是可以申请的。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