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通常是属于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的暂缓执行,具体有以下的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
(4)待遇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5)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犯一定之罪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构成累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除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外,原则上不构成累犯。
二、拘役和缓刑哪个罪轻?
拘役属于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的一种刑罚。缓刑在判处了犯罪分子刑罚之后,暂不执行刑罚。
拘役是刑罚,而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应该是不能准确的来比较,通常来说被判拘役的会轻一些。
被判拘役的也可以适用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因此拘役和缓刑哪个罪轻还真没法比较。
三、缓刑的规定有哪些?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所以不管是判有期徒刑还是判拘役都是有可能被判处缓刑的,但是只有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才能够被判处缓刑,而且前提条件还必须有,当事人一定有了毁罪的态度,而且当事人的犯罪情节从程度上来讲的确不是很严重,本来应该被收监的,或者是送到看守所里面的,但是没有马上执行通常就是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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