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二、刑事拘留后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三、逮捕嫌疑人后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四、刑拘嫌疑人后不予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五、嫌疑人被逮捕后辩护律师有哪些权利?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六、嫌疑人被逮捕后享有哪些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12、获得赔偿的权利。
七、逮捕嫌疑人后可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有哪些?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刑拘多少天逮捕的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不管刑事拘留了几天人民检察院都无法批准逮捕,不过刑事拘留以后提请批捕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30天。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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