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罪判刑附带民事赔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猥亵罪判刑附带民事赔偿吗,答案是肯定的,犯罪行为如果给对方造成了物质方面的损害,那么完全是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当中提出附带民事赔偿的要求的,然后就是会对此作出一定的判决。
猥亵罪判刑附带民事赔偿吗?

一、猥亵罪判刑附带民事赔偿吗?

可以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猥亵少女,会对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可以申请一定的精神赔偿。一般犯本罪的,犯罪分子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要是猥琐儿童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猥琐多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指性交以外的淫秽性的下流行为。具体表现为行为人为了追求性的刺激,以满足其变态欲,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抠摸、搂抱等等。相关罪名有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对未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的行为,即使未成年人自愿,也可视为猥亵。广义的猥亵包括除强奸外所有妨害社会风化的行为,如当众手淫等。狭义的猥亵包括公开暴露器官,强制在对方性感区进行抠摸、搂抱、吸吮、舌舐等行为。

二、强制猥亵罪怎么处罚?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制猥亵罪的精神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猥亵罪民事诉讼不可能赔钱。(如果受害人有直接财产损失可以赔偿)在我国,猥亵罪属于刑事案件,猥亵罪民事诉讼最高能赔多少钱问题,也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问题。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第一百零四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猥亵罪判刑附带民事赔偿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如果有强制猥亵这种情况的话,并且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是需要对此采取一定的明确赔偿的措施。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4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猥亵罪判刑附带民事赔偿吗?
一键咨询
  • 167****27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5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2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7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5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5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8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0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2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1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0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1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0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0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5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强制猥亵罪附带赔偿么?
强制猥亵罪附带赔偿么,答案是肯定的,即如果是行为人涉嫌强制猥亵罪的,并且该行为人所实施的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给他人带来损害的,此时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都是可以向受理刑事案件的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具体的强制猥亵罪的处理规定可以参考下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同学的弟弟因为强奸被警察给抓了,我想请问一下那个关于猥亵妇女罪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怎么写
[律师回复] 上诉人:周,男,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身份证号码:,农民,山
上诉人因盗窃一案,不服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撤销原判,依法改判上诉人无罪。 事实与理由: 原审判决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
一、根据现有证据,本案有关犯罪主体的证据还无法得出唯一性的结论。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参与作案的证据只有其他一些所谓的同案犯在询问笔录中对绰号为“长毛”的描述,但这些人的描述是不一致的,李的描述是“长毛是衢州人,身高175CM左右,中等身材”,王的描述是“身高165CM,身材偏瘦”,吴的描述是“身高165CM,身材有点胖”,钱的描述是“175CM左右,中等身材”。而身高1.65米的人和1.75米的人区别很大,做出判断并不难,同样对身材胖、瘦,做出判断也是很容易的,但几名所谓的同案犯的描述却是相互矛盾,根据他们的证词,无法得出唯一性的结论,即他们描述的是同一个人。尽管上诉人绰号也叫“长毛”,但衢州地区绰号叫“长毛”的并非只有上诉人一个人,不能排除其他可能性。原判认定上诉人作案的证据还有李等人的辨认笔录,上诉人认为这些辩护笔录不具备客观性,李的辨认时间花了23分钟,从2011年1月19日9时15分至9时38分,根据他们的证词,他们整天和上诉人混在一起参与盗窃,彼此应该是非常熟悉的,几秒钟之内就应该能辨认出来,需要这么长时间吗?同样,钱、王、吴也都花了15钟的时间才辨认出整天混在一起的伙伴,而且他们的辨认时间都是15分钟,也与常理不符。人的认知能力、反应能力是有区别的,对一样事物的判断绝不可能用同样的时间,从公安机关提供的辨认照片来看,也存在瑕疵,其他人都留着长头发,只有上诉人是留着短头发,而且一看是剃了光头以后才长出来的,这也使辨认人很容易根据这一特征来推断出公安机关叫他们辨认的对象,钱、王、吴三人的辨认地点都是在派出所,由于场地限制,也存在三名辩认人相互通气、相互影响的可能性,而派出所给三人提供的辨认人照片列表,上诉人全部都是排在第一号,所有上述瑕疵,上诉人有理
2 由对辨认笔录的客观性存在合理怀疑。由于本案上诉人否认参与作案,构成对公诉人证据证明力的抵销,那就需要其他证据加以证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如果没有其他证据,由于无法排除其他合理怀疑和可能性,则上述两组证据还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二,根据现有证据,作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强制猥亵罪可以附带民事赔偿吗
强制猥亵罪是否可以附带民事赔偿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若强制猥亵或侮辱妇女行为已对受害者身体健康构成实质性损伤,受害方将享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以寻求相应的民事赔偿救济。然而,倘若被害人为因被告实施的犯罪行径而承受了物质损失,那么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期间,其同样拥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资格。若被害人不幸离世或失去行为能力,则其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家属亦可依法行使附带民事诉讼权。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有一个姐姐在出门工作的途中被人猥亵了,后来起诉到法院,猥亵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范文是什么
[律师回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南 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害人王某的法定代理人 的委托,指派律师作为被害人的委托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接受委托后律师经过查阅相关案卷,走访受害人以及参加今天的庭审,现对本案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代理人赞同公诉机关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杨士付所作的公诉意见,现就以下两点作补充发言:
(一)本案被告人杨士付多次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童应该依法严惩。

(二)本案被告人杨士付自案发至今并未对受害人表示任何悔罪意思也未对受害人进行一分钱的赔偿应该依法严惩。

二、本案还应追究斗称沟小学、黄冈镇政府、桐柏县教育局、桐柏县政府相关责任人的渎职责任。

三、被告人杨士付应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5300元。斗称沟小学、黄冈镇政府、桐柏县教育局、桐柏县政府应与被告人杨士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告人杨士付无视法律、无视教师身份,在学校教室内猥亵原告,并对原告身体造成严重损害。综上共计254000元整。
黄冈镇、桐柏县两级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条、第九条的规定,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造成杨士付这样的人在学校工作这么多年,除了被发现的这20名女童之外,还不知祸害了多少年幼的女孩。其对这些孩子及整个社会造成的伤害之巨大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应与被告人杨士付一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以上代理意见恳请贵院合议庭合议时予以考虑支持为盼。
你好,我朋友作为受害者对审理结果不满意,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请问可不可以提供一份猥亵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模板参考一下
[律师回复] 原告人李某某,男,1966年5月10日出生,汉族,某某县某某镇某某村第六居民组,村民。
  被告人刘某某,男,1964年 月日出生,汉族,某某县某某镇某某村第六居民组,村民。
  被告人马某某,男,出生年月不详,36岁,汉族,某某县某某镇某某村,村民。
  诉 讼 请 求
  
1、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刘某某、马某某犯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对其从重处罚。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刘某某、马某某赔偿我受伤的医疗费11287.20元,误工费47700元、护理费6450元、伙食补助费3420元、营养费2000元、交通费300元、法医鉴定费260元以及伤残补助费(待伤残鉴定后确定),共计71417.20元。
  事 实 和 理 由
  2005年3月25日19时许,我在我家门口圪蹴着,被告人刘某某、马某某开车过来,我没防备他俩突然下车,被告人马某某把我抱住,被告人刘某某用铁器在我头部打了数下,马某某又拿水泥块在我下颌部砸了几下,把我打昏倒地,逃之夭夭。之后,被我妻子发现叫人把我送至某某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诊断为闭合性-脑损伤、脑震荡、-骨骨折、头皮血肿、头面部皮肤裂伤、下颌骨骨折、牙齿松动。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害。
  我在某某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99天,已花去医疗费11287.20元,我住院期间,开始30天由我两个亲属在医院进行陪侍护理,之后由一个亲属护理。出院后在家休息治疗60天,经过治疗终结,我头部仍然昏昏沉沉,记忆力下降,牙齿松动。由于被告人刘某某、马某某故意伤害犯罪行为,使我受伤住院花去巨额的医疗费用,使我遭受极大的精神痛苦和蒙受极大的经济损失。我经营镁渣加工业务,被伤害住院导致停产,为此损失惨重。
  基于上述事实,被告人刘某某、马某某无视国家法律,胆大妄为,光天化日之下,无故行凶伤人,故意伤害我的身体健康,情节恶劣,危害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由于被告人刘某某、马某某故意伤害犯罪行为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此,具状起诉,请求依法公正判决,维护原告人的诉讼请求及合法权益。
  此 致
  某某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上面是一份猥亵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模板,你可以参考一下。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4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猥亵罪可以刑事附带民事吗
可以的,情节严重的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加害方赔偿精神赔偿金。并且如果实施的猥亵行为,导致受害者遭受了物质损失,那么一般需要支付民事赔偿金。猥亵罪可以刑事附带民事吗,具体的回答如下文所述。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涉嫌猥亵罪可以附带赔偿吗
涉嫌猥亵罪可以附带赔偿吗,可以的,情节严重的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加害方赔偿精神赔偿金。并且如果实施的猥亵行为,导致受害者遭受了物质损失,那么一般需要支付民事赔偿金。若是依旧不知道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4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猥亵罪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吗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之明确规定,当被害人因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而遭受到物质损失之际,他们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之中享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合法权益。猥亵罪作为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若由此导致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那么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均有资格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地说,猥亵罪是完全符合条件并允许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怎样区分猥亵儿童,强奸罪,猥亵儿童,猥亵儿童罪
[律师回复] 一、猥亵儿童罪与罪如何区分奸淫不满14周岁的行为与狠衰儿童的行为,都可能表现为抠摸下身、吸吮、搂抱等行为,且都不需要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等强制性方法,有相似之处。但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不同,主要有: (一)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前行为的目的在于奸淫不满14周岁的,即与之发生性关系;后行为则无此目的,其是为了通过猥亵儿童来满足、兴奋自己的畸形、变态的。 (二)行为的方式不同。前行为的方式为奸淫的行为,只能发生在异性之间;后行为即与发生性关系的方式则为除性关系以外的所有淫秽、下流行为、既可以发生在异性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同性之间。 (三)行为的主体不同。前行为的主体必为男子,后行为的主体既可以为男子也可以是女人;前行为的主体年满14周岁即可构成犯罪,后行为的主体则要求年满16周岁才能构成其罪。 (四)所侵害的对象不同。前行为所侵害的对象为未满14周岁的;后行为所侵害的对象则为未满14周岁的儿童,既可以是女性儿童即,又可以是男性儿童。行为人在奸淫的前后,实施了抠摸下身、要为之玩弄、吸吮等猥亵行为的,属吸收犯,后行为被前行为所吸收,应以吸收行为即前行为构成的罪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二、哪些情形属于猥亵儿童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建议凡具有以下猥亵儿童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 (二)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 (三)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 (四)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严重损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儿童近亲属精神错乱或自杀的等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赔偿 > 猥亵罪判刑附带民事赔偿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