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方式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强制执行。
但人民法院决定强制执行的,只能依法对义务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得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2、有义务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若是不履行支付义务,可能会被强制执行一次,也有可能会被强制执行多次。
(1)如果是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对方不按时、足额地履行,这时要以孩子名义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或调解后,对方如果还不履行,这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且申请执行的只能是已经到期应支付而未支付的部分。
(2)如果离婚时,是由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规定的义务而不按时、足额地支付抚养费,这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不是以孩子的名义,也不需要再向法院起诉。
二、申请强制执行是到立案庭吗?
1、不一定是向立案庭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到法院申请执行的,要向一审法院所在地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请。判决未能得到履行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立案庭申请执行立案,有的地区由执行局负责立案。各地规定不同,可到一审法院具体咨询。
2、向法院申请执行可能需要提交的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以及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三、申请强制执行能添加执行人吗?
1、申请强制执行不一定能添加执行人,在强制执行中能否追加被执行人,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有下列情形:
(1)被执行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可以追加其遗产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但是在遗产范围内执行,没有遗产继承的,是不能变更增加这些人的;
(2)被执行人被宣告失踪的,其财产代管人必须配合执行其代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
(3)因未成年人侵权引起的执行案件的,可以追加其监护人或者在该未成年人成年后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4)企业法人合并分立的,其合并后的企业或者分离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企业就要做为被执行人被执行;
(5)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的,可以追加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或者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或者未完全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人;
(6)法人的分支机构也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2、强制执行的时候要追加被执行人,可以提出相应的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据。
然后执行机构会对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进行审查;进行听证,对有关事实进行审查,并由合议庭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决。
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可以按照约定、或者是按照法院的判决行使探视权,若是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不让自己探视,那么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对孩子探视怎样申请强制执行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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