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等级是否可复议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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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工伤鉴定等级是否可复议,工伤鉴定过了有效期怎么办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工伤鉴定等级是否可复议

一、工伤鉴定等级是否可复议

工伤鉴定等级可以复议。工伤职工及亲属,在申报工伤和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时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首先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期限为60日。人民法院按照先裁后审的原则,对没有经过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纠纷一般不予受理。外地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保险待遇方面的争议时,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工伤职工及其亲属或者企业,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待遇支付决定不服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

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工伤鉴定过了有效期怎么办

工伤鉴定过了有效期的处理方式如下:

1、先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局会以超过1年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并给当事人一份《不予受理通知书》。

2、再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劳动局也不予受理,然后以交通事故评残标准进行伤残鉴定,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

3、然后法院会看厂方的意见,如果厂方同意按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法院则会委托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工伤评残标准进行鉴定,按工伤保险待遇判决。

4、如果厂方同意按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处理,法院则直接按提供劳者受害责任纠纷判决。

对这个问题所进行的解答如上,在我国法律中我们应当了解到当发生工伤时一般需要进行伤残鉴定,而对于工伤鉴定等级有异议的,是可以向相关机构申请复议的,也可以依法进行诉讼。

很高兴能为您答疑,欢迎再次提问。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工伤鉴定等级是否可复议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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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60天内提出申请。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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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家土地的信用等级不高,我想问问信用等级地税行政复议怎么提高,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律师回复] 为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出台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按照纳税信用的高低分为
A、
B、
C、D四级。在评定的内容和标准上具体设置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税款缴纳和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五个大的指标。指标累计值为100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项内容分值进行分解细化。
  如果您的考评分在95分以上的,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被评为A级:评定期内无偷税、无逃避追缴欠税、无骗取出口退税、无抗税、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评定期前两年无税务行政处罚记录;评定期内无新发生欠缴税款情形;能依法报送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能完整、准确核算应纳税款或者完整、准确核算代扣代缴税款;经税务稽查、纳税评估或者税收审计,在评定期内无问题的。
  考评分在60分以上95分以下的,为B级;
  考评分在20分以上60分以下的,为C级;
  考评分在20分以下的,为D级。但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进行计分考评,一律定为D级:具有涉税犯罪嫌疑,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尚未结案的;两年内(指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行为记录的;骗取税收优惠政策、骗取多缴税款退回的。
  马斌:咱还是多拿几个A吧,看着也好看,听着也好听。不过这A也不是那么容易得到。凡事都得讲个规矩,有个程序吧,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哪能说评谁就评谁。
  全国税务机关按照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开展评定工作,为了坚持评定结果的唯一性和权威性,实行国税和地税共同评定。程序是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由省一级或者市(地)一级或者县(市)一级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评定,两个年度评定一次。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以日常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为基础,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考评,主管国税局、地税局对各自初步确定的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按照从低原则初步确定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核定的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分别由主管税务机关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征求纳税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同时,各级税务机关可以选择适当方式将A级纳税人的名单予以公告。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实施动态管理。
A、
B、C级纳税人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即降低为相应的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马斌:奖罚分明,奖罚分明。有奖就有罚,有奖有罚才公平,这话怎么听着像绕口令。马斌上学的时候学的,开个玩笑,刚才讲了那么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标准,您一定都急着想知道得了A会怎样?会奖励一所大房子?得了,回家打板子?呵呵,都不是。
  对A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给予以下鼓励:
  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工程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对税务登记证验证、各项税收年检等采取即时办理办法,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相关资料后,当场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放宽发票领购限量;在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的前提下,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税务机关还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采取激励办税的服务措施。
  对B级纳税人,税务机关就是进行常规税收征管,但重点是加强日常涉税政策辅导、宣传等纳税服务工作,帮助其改进财务会计管理,提高依法纳税水平,提升纳税信用等级。
  对C级纳税人,采取以下措施: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列入年度检查计划重点检查对象;对验证、年检等报送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实地复核;发票的供应实行收(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等办法;增值税实行专用发票和税款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应从严审核、审批;各地根据情况依法采取其他严格的管理措施。
  对D级纳税人,除可采取上述C类纳税人的监管措施外,主管税务机关还应当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强化管理,并可实施以下措施: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停止其出口退(免)税权。希望以上对 信用等级地税行政复议怎么提高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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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9给出的规则,由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归口并提出,国家标准委员会批准并发布。该标准规定了职工工伤致残劳动能力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标准根据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综合考虑各门类问的平衡,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各级别定级原则规定摘录如下: 5、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5.1一级
5.
1.1定级原则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5.2二级
5.
2.1定级原则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5.3
5.
3.1定级原则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5.4四级5,
4.1定级原则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  
5.5五级
5.
5.1定级原则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6六级
5.
6.1定级原则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7七级
5.
7.1定级原则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8八级
5.
8.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九级
5.
9.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十级
5.
10.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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