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中图形并不是当然具有著作权,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商标权和著作权是完全不同的内容。
1、商标设计的构成元素
各国法律对商标构成的规定不尽相同。如独联体国家规定,商标构成要素可以是文字、图形、立体,组合或其他各种形式。商标法规定,任何文学,符号或标志,或者这类事物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目前,国际上有少数国家把包装和容器的特殊式样也列为商标的构成要素,允许注册。
2、商标设计的名称
无论是文字、图形、还是文字、图形的组合,设计的商标都要立意新颖、独具风格,具有足以与其他同类商标相区别的特点。许多国家禁用地理名称作为商标,因为地理名称往往被认为缺乏显著特征。
3、商标设计的颜色
颜色不是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一般不能独立作为商标构成的要素。但是颜色是商标整体的一部分,是一种商标区别于他种商际的重要标志之一。商标在注册后如需变更颜色,则视为变更商标图形,必须重新申请注册。由于商标色彩对提高广告设计宣传效率有重要意义,许多驰名商标在注册时对颜色都作了指定。
4、商标文字、图形须知的禁用内容
商标的文字、图形一些文字、图形是禁止用作商标的,各国在禁用商标方面有不同的规定.应注意其差别性。由于各国风土人情、社会文化背景不同,有些在一国常用或为消费者所喜爱的商标,在另一些国家就未必适宜使用。在商标设计方面,似乎已形成一种国际规范,即在选择商标的文字、图形和色彩时,避免采用销售国禁用的或消费者忌讳的东西。
5、商标设计的版权保护。
商标的保护包括对具有财产意义的商标权利的保护和与特定的人的身份密切联系着的商标权利的保护,商标的版权保护即属人身权的保护。
二、商标注册不得使用哪些内容?
在中国注册申请的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图形: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虽然说知识产权的范围比较广都包括有著作权和商标权,但是著作权和商标权之间并不是存在着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两者是独立的个体,所以也在进行认定的时候,必须要严格的把握两者的内容区别。否则就很容易导致被混淆。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商标中图形当然具有著作权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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