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不知情帮信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不存在“在不知情帮信罪立案标准”这个问题
帮信罪在不知情的条件下成立。不知情不成立该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如果不知情则不成立该罪。
2、帮信罪证明不知情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在起诉后,应当申请公证机关将所保全的证据,提交受诉人民法院;
(2)当事人在起诉后申请证据保全,由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3)按照保全程序而确定的证据,以后法院在审判案件时是否采用,要以被保全的证据对案件是否有意义来决定。
二、涉嫌犯帮信罪者怎么证明自己“不知情”?
1、涉嫌犯帮信罪者需要拿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
(1)想要证明当事人对案件情况不知情,与证明其他事实所需要对证据并没有什么区别。
人证,证人证言等能证明不知情。
(2)可以找相关的证人,其证言能够证明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不知情或不在场,或者有相关物证如监控录音录像等能证明当事人案发的时候并不在场,以证明当事人对案件不知情都是可以的。
2、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涉嫌犯帮信罪者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怎么办?
1、涉嫌犯帮信罪者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执行。
2、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裁定撤回上诉。但是有下列情况的,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
(1)经审查认为,一审所作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有错误的;
(2)经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
(3)经审查认为,一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3、法院不得因为上诉,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帮信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故此若是涉案当事人可以拿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那么帮信罪的罪名当然是不成立的。如果对在不知情帮信罪立案标准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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