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通常发生在家庭成员间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2人
专家导读 家暴通常发生在家庭成员间吗?是的,只要是“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就是家暴,不仅限于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一般包括共同生活的儿媳、女婿、公婆、岳父母以及其他有监护、扶养、寄养等关系的人。
家暴通常发生在家庭成员间吗

一、家暴通常发生在家庭成员间吗

只要是“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就是家暴,不仅限于夫妻之间。《反家暴法》附则中指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一般包括共同生活的儿媳、女婿、公婆、岳父母以及其他有监护、扶养、寄养等关系的人。

二、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家暴是对家庭成员权利的侵害,包括精神上的伤害、身体上的伤害、性方面的伤害和经济方面的伤害等。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反家庭暴力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对家庭暴力的处理应该怎样

(一)根据《民法典》第1042条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二)根据《民法典》第1079的规定,可以将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作为离婚的法定事由,也就是说,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以受到暴力侵害为由作为离婚的条件,作为法律赋予受害人的一项权利,受害让也可以不提出,法院也不能以此为由判决当事人离婚。

(三)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的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申请离婚后的过错赔偿,即在离婚后可以依据《民法典》关于离婚过错赔偿的规定,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请求加害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

(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民法典》作为民事法律,不就家庭暴力行为规定单独的罪名,家庭暴力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处罚,必须通过刑法解决。例如,我国刑法规定了虐待罪故意杀人罪等,若家庭暴力符合这些罪中某一个罪的构成要件,便可以依照刑法关于该罪的规定予以处罚,受害人可以依法获得有效救助。

家暴通常发生在家庭成员间吗?通过上文的讲解,大家此时应该已经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了吧。家暴是一种很恶劣的行为,不仅会给受害人人身、精神造成损害,同时也不利于家庭和谐。而在我国目前对家庭暴力行为也是不允许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的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4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家暴通常发生在家庭成员间吗
一键咨询
  • 141****46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6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3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2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7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5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4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82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3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5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6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3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1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7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5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家庭暴力是发生于家庭成员间的吗
家庭暴力是发生于家庭成员间的吗?是的,只要是“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就是家暴,不仅限于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一般包括共同生活的儿媳、女婿、公婆、岳父母以及其他有监护、扶养、寄养等关系的人。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家庭暴力的常识,家庭暴力的常识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家庭暴力的常识 我国法律对何为家庭暴力的认定:“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从表现形式看,一般说来家庭暴力主要有三种表形式,即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其中,轻微伤是主要形式,精神伤害占一定比例。 (一)身体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二)精神暴力是指通过暗示性的威胁、言语攻击、无端挑剔,或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它是对人不尊重,这种暴力的实施其危害性较之身体暴力要严重得多。精神暴力是体现在知识分子、领导干部或一些经济富裕家庭的一种暴力表现行为。如一方有外遇后,便与另一方不说话,或采取人身攻击。个别老板、经理,在外面后,只给妻儿生活费,其它义务都不尽。夫妻二人形同路人,长期不说话,生活不关心。 (三)性暴力是指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隐性暴力行为。根据行为实施暴力的方式可以分为作为性暴力和性暴力,也可称为热暴力和冷暴力。 出现家庭暴力时的应对 司法实践中人民将构成家庭暴力的认定门槛儿设定得过高,有的认为家庭暴力的结果是致伤,要构成轻伤或者多次轻微伤,往往不将一两次的殴打认定为家庭暴力,更不重视通过侮辱、诽谤给他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连派出所接到报案也以家庭纠纷民事解决为由,极少对施行暴力的人进行行政处罚。因此一定要学会应对! 在受到家庭暴力时,要注意搜集证据。如及时报警,到医院开诊断证明;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最好由街道、居委会出具一定的证明。这样,在法庭上才不会因证据不足而被动。而且,由于家庭暴力伤多为软组织损伤,损伤愈合较快(一至两周左右),为保证证据不流失,受害者应及时处理、快速鉴定,并利用照相等方法保留证据。另外,很多时候,医生只是像对待一般病人那样给家庭暴力受害者处理伤口,病历上也只粗略地记录“广泛软组织损伤”。这样的病历就算能保存下来,它作为当庭指证的证据时也不够详细、具体,缺乏说服力。因此,受害者最好及时到司法机关指定的法医鉴定点进行治疗和病情鉴定。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84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家庭暴力的常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家庭暴力的常识 我国法律对何为家庭暴力的认定:“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从表现形式看,一般说来家庭暴力主要有三种表形式,即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其中,轻微伤是主要形式,精神伤害占一定比例。 (一)身体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二)精神暴力是指通过暗示性的威胁、言语攻击、无端挑剔,或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它是对人不尊重,这种暴力的实施其危害性较之身体暴力要严重得多。精神暴力是体现在知识分子、领导干部或一些经济富裕家庭的一种暴力表现行为。如一方有外遇后,便与另一方不说话,或采取人身攻击。个别老板、经理,在外面后,只给妻儿生活费,其它义务都不尽。夫妻二人形同路人,长期不说话,生活不关心。 (三)性暴力是指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隐性暴力行为。根据行为实施暴力的方式可以分为作为性暴力和性暴力,也可称为热暴力和冷暴力。 出现家庭暴力时的应对 司法实践中人民将构成家庭暴力的认定门槛儿设定得过高,有的认为家庭暴力的结果是致伤,要构成轻伤或者多次轻微伤,往往不将一两次的殴打认定为家庭暴力,更不重视通过侮辱、诽谤给他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连派出所接到报案也以家庭纠纷民事解决为由,极少对施行暴力的人进行行政处罚。因此一定要学会应对! 在受到家庭暴力时,要注意搜集证据。如及时报警,到医院开诊断证明;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最好由街道、居委会出具一定的证明。这样,在法庭上才不会因证据不足而被动。而且,由于家庭暴力伤多为软组织损伤,损伤愈合较快(一至两周左右),为保证证据不流失,受害者应及时处理、快速鉴定,并利用照相等方法保留证据。另外,很多时候,医生只是像对待一般病人那样给家庭暴力受害者处理伤口,病历上也只粗略地记录“广泛软组织损伤”。这样的病历就算能保存下来,它作为当庭指证的证据时也不够详细、具体,缺乏说服力。因此,受害者最好及时到司法机关指定的法医鉴定点进行治疗和病情鉴定。
什么叫家庭暴力的常识
[律师回复] 对于什么叫家庭暴力的常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家庭暴力的常识
我国法律对何为家庭暴力的认定:“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从表现形式看,一般说来家庭暴力主要有三种表形式,即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其中,轻微伤是主要形式,精神伤害占一定比例。
(一)身体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二)精神暴力是指通过暗示性的威胁、言语攻击、无端挑剔,或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它是对人不尊重,这种暴力的实施其危害性较之身体暴力要严重得多。精神暴力是体现在知识分子、领导干部或一些经济富裕家庭的一种暴力表现行为。如一方有外遇后,便与另一方不说话,或采取人身攻击。个别老板、经理,在外面后,只给妻儿生活费,其它义务都不尽。夫妻二人形同路人,长期不说话,生活不关心。
(三)性暴力是指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隐性暴力行为。根据行为实施暴力的方式可以分为作为性暴力和性暴力,也可称为热暴力和冷暴力。
出现家庭暴力时的应对
司法实践中人民将构成家庭暴力的认定门槛儿设定得过高,有的认为家庭暴力的结果是致伤,要构成轻伤或者多次轻微伤,往往不将一两次的殴打认定为家庭暴力,更不重视通过侮辱、诽谤给他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连派出所接到报案也以家庭纠纷民事解决为由,极少对施行暴力的人进行行政处罚。因此一定要学会应对!
在受到家庭暴力时,要注意搜集证据。如及时报警,到医院开诊断证明;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最好由街道、居委会出具一定的证明。这样,在法庭上才不会因证据不足而被动。而且,由于家庭暴力伤多为软组织损伤,损伤愈合较快(一至两周左右),为保证证据不流失,受害者应及时处理、快速鉴定,并利用照相等方法保留证据。另外,很多时候,医生只是像对待一般病人那样给家庭暴力受害者处理伤口,病历上也只粗略地记录“广泛软组织损伤”。这样的病历就算能保存下来,它作为当庭指证的证据时也不够详细、具体,缺乏说服力。因此,受害者最好及时到司法机关指定的法医鉴定点进行治疗和病情鉴定。
经常辱骂属于家庭暴力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经常辱骂属于家庭暴力吗问题解答如下, 在遭遇家庭暴力的当时或事后应尽快报警,留下证据。“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方法
一,报警。警方一旦接警,必定出警,其出警记录便成为最好的证据,且证明力较高,高于一般证据。但有一个问题是,当事人往往出于顾虑和家庭关系的考虑而不愿意采取此种方式。  方法
二,向当地妇联投诉。作为妇女的娘家人,妇联对于家庭暴力持强烈的反对态度,只要及时投诉,妇联接诉后会认真记录,积极协调处理,也会为日后的诉讼出具相关的证明。  方法
三,及时就医。以医院的病历记载、医疗费单据作为证据。弱势者被实施暴力后,往往留下伤痕,因此需要去医院治疗。但有一个问题是其不能作为直接证据,因为单凭病历记载不能证明家庭暴力与伤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必须和其他证据一起使用。如病历本上记载的伤势、验伤的日期、费用单据等,与警方的记录相吻合,证明力就可大增。  方法
四,证人证言。如邻居、亲戚朋友的言词证据。  其实这些并不难,只要当事人稍微留点心即可。这些行为一是可以阻止丈夫继续实施暴力,使双方有可能坐下来冷静商量问题;二是在日后夫妻情薄不可避免时,能为自己争取到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施暴者给予教训。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家暴的发生一般呈循环性,其过程为:  
一、紧状态阶段:双方出现言语攻击和敌对状态的同时,伴随对受害者自信心的彻底打击。虐待者通过控制受害者接近家人、朋友、钱、散步闲逛等方式孤立、受害者。  
二、暴力阶段:紧、压抑状态爆发为对受害者攻击、袭击,随着紧的缓解,施暴者可能表现出对受害者的谦意、温柔。
三、亲密阶段:反复攻击的施暴者常表现出深深的良心谴责、悔恨和不再有类似行为发生的誓言,受害者常满怀希望,认为施暴者会改变,但是绝大多数情况是,这一循环再次简单的重复。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请问发生家庭暴力怎么办
(1)可以找社区的妇女组织对施暴者夫进行教育和劝诫;(2)可以到本地派出所报案,请警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施暴者进行处理,并要求留下笔录;(3)可以到街道和区市妇女组织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如何理解家庭暴力的常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如何理解家庭暴力的常识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家庭暴力的常识
我国法律对何为家庭暴力的认定:“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从表现形式看,一般说来家庭暴力主要有三种表形式,即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其中,轻微伤是主要形式,精神伤害占一定比例。
(一)身体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二)精神暴力是指通过暗示性的威胁、言语攻击、无端挑剔,或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它是对人不尊重,这种暴力的实施其危害性较之身体暴力要严重得多。精神暴力是体现在知识分子、领导干部或一些经济富裕家庭的一种暴力表现行为。如一方有外遇后,便与另一方不说话,或采取人身攻击。个别老板、经理,在外面后,只给妻儿生活费,其它义务都不尽。夫妻二人形同路人,长期不说话,生活不关心。
(三)性暴力是指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隐性暴力行为。根据行为实施暴力的方式可以分为作为性暴力和性暴力,也可称为热暴力和冷暴力。
出现家庭暴力时的应对
司法实践中人民将构成家庭暴力的认定门槛儿设定得过高,有的认为家庭暴力的结果是致伤,要构成轻伤或者多次轻微伤,往往不将一两次的殴打认定为家庭暴力,更不重视通过侮辱、诽谤给他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连派出所接到报案也以家庭纠纷民事解决为由,极少对施行暴力的人进行行政处罚。因此一定要学会应对!
在受到家庭暴力时,要注意搜集证据。如及时报警,到医院开诊断证明;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最好由街道、居委会出具一定的证明。这样,在法庭上才不会因证据不足而被动。而且,由于家庭暴力伤多为软组织损伤,损伤愈合较快(一至两周左右),为保证证据不流失,受害者应及时处理、快速鉴定,并利用照相等方法保留证据。另外,很多时候,医生只是像对待一般病人那样给家庭暴力受害者处理伤口,病历上也只粗略地记录“广泛软组织损伤”。这样的病历就算能保存下来,它作为当庭指证的证据时也不够详细、具体,缺乏说服力。因此,受害者最好及时到司法机关指定的法医鉴定点进行治疗和病情鉴定。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84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经常辱骂属于家庭暴力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经常辱骂属于家庭暴力吗问题解答如下, 在遭遇家庭暴力的当时或事后应尽快报警,留下证据。“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方法
一,报警。警方一旦接警,必定出警,其出警记录便成为最好的证据,且证明力较高,高于一般证据。但有一个问题是,当事人往往出于顾虑和家庭关系的考虑而不愿意采取此种方式。  方法
二,向当地妇联投诉。作为妇女的娘家人,妇联对于家庭暴力持强烈的反对态度,只要及时投诉,妇联接诉后会认真记录,积极协调处理,也会为日后的诉讼出具相关的证明。  方法
三,及时就医。以医院的病历记载、医疗费单据作为证据。弱势者被实施暴力后,往往留下伤痕,因此需要去医院治疗。但有一个问题是其不能作为直接证据,因为单凭病历记载不能证明家庭暴力与伤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必须和其他证据一起使用。如病历本上记载的伤势、验伤的日期、费用单据等,与警方的记录相吻合,证明力就可大增。  方法
四,证人证言。如邻居、亲戚朋友的言词证据。  其实这些并不难,只要当事人稍微留点心即可。这些行为一是可以阻止丈夫继续实施暴力,使双方有可能坐下来冷静商量问题;二是在日后夫妻情薄不可避免时,能为自己争取到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施暴者给予教训。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家暴的发生一般呈循环性,其过程为:  
一、紧状态阶段:双方出现言语攻击和敌对状态的同时,伴随对受害者自信心的彻底打击。虐待者通过控制受害者接近家人、朋友、钱、散步闲逛等方式孤立、受害者。  
二、暴力阶段:紧、压抑状态爆发为对受害者攻击、袭击,随着紧的缓解,施暴者可能表现出对受害者的谦意、温柔。
三、亲密阶段:反复攻击的施暴者常表现出深深的良心谴责、悔恨和不再有类似行为发生的誓言,受害者常满怀希望,认为施暴者会改变,但是绝大多数情况是,这一循环再次简单的重复。
如何解释家庭暴力的常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家庭暴力的常识
我国法律对何为家庭暴力的认定:“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从表现形式看,一般说来家庭暴力主要有三种表形式,即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其中,轻微伤是主要形式,精神伤害占一定比例。
(一)身体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二)精神暴力是指通过暗示性的威胁、言语攻击、无端挑剔,或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它是对人不尊重,这种暴力的实施其危害性较之身体暴力要严重得多。精神暴力是体现在知识分子、领导干部或一些经济富裕家庭的一种暴力表现行为。如一方有外遇后,便与另一方不说话,或采取人身攻击。个别老板、经理,在外面后,只给妻儿生活费,其它义务都不尽。夫妻二人形同路人,长期不说话,生活不关心。
(三)性暴力是指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隐性暴力行为。根据行为实施暴力的方式可以分为作为性暴力和性暴力,也可称为热暴力和冷暴力。
出现家庭暴力时的应对
司法实践中人民将构成家庭暴力的认定门槛儿设定得过高,有的认为家庭暴力的结果是致伤,要构成轻伤或者多次轻微伤,往往不将一两次的殴打认定为家庭暴力,更不重视通过侮辱、诽谤给他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连派出所接到报案也以家庭纠纷民事解决为由,极少对施行暴力的人进行行政处罚。因此一定要学会应对!
在受到家庭暴力时,要注意搜集证据。如及时报警,到医院开诊断证明;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最好由街道、居委会出具一定的证明。这样,在法庭上才不会因证据不足而被动。而且,由于家庭暴力伤多为软组织损伤,损伤愈合较快(一至两周左右),为保证证据不流失,受害者应及时处理、快速鉴定,并利用照相等方法保留证据。另外,很多时候,医生只是像对待一般病人那样给家庭暴力受害者处理伤口,病历上也只粗略地记录“广泛软组织损伤”。这样的病历就算能保存下来,它作为当庭指证的证据时也不够详细、具体,缺乏说服力。因此,受害者最好及时到司法机关指定的法医鉴定点进行治疗和病情鉴定。
经常受到家庭暴力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妇女遭受家庭暴力一定要敢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受所谓的“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影响,逆来顺受、委屈求全。此外,要选择正确的维权手段,切忌“以暴制暴”。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对施暴方予以劝阻,对双方进行调解,也可以向妇联或妇女公益组织等求助,或者拨打“110”报警,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
对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妇女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自诉,对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于被害人因受强制、被恐吓等原因不能告诉或者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代为告诉。
长期的家庭暴力生活会使一方在精神上和身体上都受到伤害,也可到离婚并要求精神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发生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
(1)可以找社区的妇女组织对施暴者夫进行教育和劝诫;(2)可以到本地派出所报案,请警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施暴者进行处理,并要求留下笔录;(3)可以到街道和区市妇女组织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怎样解读家庭暴力的常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家庭暴力的常识 我国法律对何为家庭暴力的认定:“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从表现形式看,一般说来家庭暴力主要有三种表形式,即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其中,轻微伤是主要形式,精神伤害占一定比例。 (一)身体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二)精神暴力是指通过暗示性的威胁、言语攻击、无端挑剔,或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它是对人不尊重,这种暴力的实施其危害性较之身体暴力要严重得多。精神暴力是体现在知识分子、领导干部或一些经济富裕家庭的一种暴力表现行为。如一方有外遇后,便与另一方不说话,或采取人身攻击。个别老板、经理,在外面后,只给妻儿生活费,其它义务都不尽。夫妻二人形同路人,长期不说话,生活不关心。 (三)性暴力是指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隐性暴力行为。根据行为实施暴力的方式可以分为作为性暴力和性暴力,也可称为热暴力和冷暴力。 出现家庭暴力时的应对 司法实践中人民将构成家庭暴力的认定门槛儿设定得过高,有的认为家庭暴力的结果是致伤,要构成轻伤或者多次轻微伤,往往不将一两次的殴打认定为家庭暴力,更不重视通过侮辱、诽谤给他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连派出所接到报案也以家庭纠纷民事解决为由,极少对施行暴力的人进行行政处罚。因此一定要学会应对! 在受到家庭暴力时,要注意搜集证据。如及时报警,到医院开诊断证明;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最好由街道、居委会出具一定的证明。这样,在法庭上才不会因证据不足而被动。而且,由于家庭暴力伤多为软组织损伤,损伤愈合较快(一至两周左右),为保证证据不流失,受害者应及时处理、快速鉴定,并利用照相等方法保留证据。另外,很多时候,医生只是像对待一般病人那样给家庭暴力受害者处理伤口,病历上也只粗略地记录“广泛软组织损伤”。这样的病历就算能保存下来,它作为当庭指证的证据时也不够详细、具体,缺乏说服力。因此,受害者最好及时到司法机关指定的法医鉴定点进行治疗和病情鉴定。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84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该怎么解释家庭暴力的常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家庭暴力的常识
我国法律对何为家庭暴力的认定:“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从表现形式看,一般说来家庭暴力主要有三种表形式,即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其中,轻微伤是主要形式,精神伤害占一定比例。
(一)身体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二)精神暴力是指通过暗示性的威胁、言语攻击、无端挑剔,或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它是对人不尊重,这种暴力的实施其危害性较之身体暴力要严重得多。精神暴力是体现在知识分子、领导干部或一些经济富裕家庭的一种暴力表现行为。如一方有外遇后,便与另一方不说话,或采取人身攻击。个别老板、经理,在外面后,只给妻儿生活费,其它义务都不尽。夫妻二人形同路人,长期不说话,生活不关心。
(三)性暴力是指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隐性暴力行为。根据行为实施暴力的方式可以分为作为性暴力和性暴力,也可称为热暴力和冷暴力。
出现家庭暴力时的应对
司法实践中人民将构成家庭暴力的认定门槛儿设定得过高,有的认为家庭暴力的结果是致伤,要构成轻伤或者多次轻微伤,往往不将一两次的殴打认定为家庭暴力,更不重视通过侮辱、诽谤给他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连派出所接到报案也以家庭纠纷民事解决为由,极少对施行暴力的人进行行政处罚。因此一定要学会应对!
在受到家庭暴力时,要注意搜集证据。如及时报警,到医院开诊断证明;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最好由街道、居委会出具一定的证明。这样,在法庭上才不会因证据不足而被动。而且,由于家庭暴力伤多为软组织损伤,损伤愈合较快(一至两周左右),为保证证据不流失,受害者应及时处理、快速鉴定,并利用照相等方法保留证据。另外,很多时候,医生只是像对待一般病人那样给家庭暴力受害者处理伤口,病历上也只粗略地记录“广泛软组织损伤”。这样的病历就算能保存下来,它作为当庭指证的证据时也不够详细、具体,缺乏说服力。因此,受害者最好及时到司法机关指定的法医鉴定点进行治疗和病情鉴定。
如何看待家庭暴力这一常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家庭暴力的常识 我国法律对何为家庭暴力的认定:“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从表现形式看,一般说来家庭暴力主要有三种表形式,即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其中,轻微伤是主要形式,精神伤害占一定比例。 (一)身体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二)精神暴力是指通过暗示性的威胁、言语攻击、无端挑剔,或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它是对人不尊重,这种暴力的实施其危害性较之身体暴力要严重得多。精神暴力是体现在知识分子、领导干部或一些经济富裕家庭的一种暴力表现行为。如一方有外遇后,便与另一方不说话,或采取人身攻击。个别老板、经理,在外面后,只给妻儿生活费,其它义务都不尽。夫妻二人形同路人,长期不说话,生活不关心。 (三)性暴力是指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隐性暴力行为。根据行为实施暴力的方式可以分为作为性暴力和性暴力,也可称为热暴力和冷暴力。 出现家庭暴力时的应对 司法实践中人民将构成家庭暴力的认定门槛儿设定得过高,有的认为家庭暴力的结果是致伤,要构成轻伤或者多次轻微伤,往往不将一两次的殴打认定为家庭暴力,更不重视通过侮辱、诽谤给他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连派出所接到报案也以家庭纠纷民事解决为由,极少对施行暴力的人进行行政处罚。因此一定要学会应对! 在受到家庭暴力时,要注意搜集证据。如及时报警,到医院开诊断证明;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最好由街道、居委会出具一定的证明。这样,在法庭上才不会因证据不足而被动。而且,由于家庭暴力伤多为软组织损伤,损伤愈合较快(一至两周左右),为保证证据不流失,受害者应及时处理、快速鉴定,并利用照相等方法保留证据。另外,很多时候,医生只是像对待一般病人那样给家庭暴力受害者处理伤口,病历上也只粗略地记录“广泛软组织损伤”。这样的病历就算能保存下来,它作为当庭指证的证据时也不够详细、具体,缺乏说服力。因此,受害者最好及时到司法机关指定的法医鉴定点进行治疗和病情鉴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最新发生家庭暴力怎么办?
(1)可以找社区的妇女组织对施暴者夫进行教育和劝诫;(2)可以到本地派出所报案,请警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施暴者进行处理,并要求留下笔录;(3)可以到街道和区市妇女组织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女人经常遭受家庭暴力会怎样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妇女遭受家庭暴力一定要敢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受所谓的“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影响,逆来顺受、委屈求全。此外,要选择正确的维权手段,切忌“以暴制暴”。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对施暴方予以劝阻,对双方进行调解,也可以向妇联或妇女公益组织等求助,或者拨打“110”报警,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
对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妇女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自诉,对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于被害人因受强制、被恐吓等原因不能告诉或者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代为告诉。
长期的家庭暴力生活会使一方在精神上和身体上都受到伤害,也可到离婚并要求精神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84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应该怎么解释家庭暴力的常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什么是家庭暴力的常识
我国法律对何为家庭暴力的认定:“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从表现形式看,一般说来家庭暴力主要有三种表形式,即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其中,轻微伤是主要形式,精神伤害占一定比例。
(一)身体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二)精神暴力是指通过暗示性的威胁、言语攻击、无端挑剔,或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它是对人不尊重,这种暴力的实施其危害性较之身体暴力要严重得多。精神暴力是体现在知识分子、领导干部或一些经济富裕家庭的一种暴力表现行为。如一方有外遇后,便与另一方不说话,或采取人身攻击。个别老板、经理,在外面后,只给妻儿生活费,其它义务都不尽。夫妻二人形同路人,长期不说话,生活不关心。
(三)性暴力是指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隐性暴力行为。根据行为实施暴力的方式可以分为作为性暴力和性暴力,也可称为热暴力和冷暴力。
出现家庭暴力时的应对
司法实践中人民将构成家庭暴力的认定门槛儿设定得过高,有的认为家庭暴力的结果是致伤,要构成轻伤或者多次轻微伤,往往不将一两次的殴打认定为家庭暴力,更不重视通过侮辱、诽谤给他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连派出所接到报案也以家庭纠纷民事解决为由,极少对施行暴力的人进行行政处罚。因此一定要学会应对!
在受到家庭暴力时,要注意搜集证据。如及时报警,到医院开诊断证明;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最好由街道、居委会出具一定的证明。这样,在法庭上才不会因证据不足而被动。而且,由于家庭暴力伤多为软组织损伤,损伤愈合较快(一至两周左右),为保证证据不流失,受害者应及时处理、快速鉴定,并利用照相等方法保留证据。另外,很多时候,医生只是像对待一般病人那样给家庭暴力受害者处理伤口,病历上也只粗略地记录“广泛软组织损伤”。这样的病历就算能保存下来,它作为当庭指证的证据时也不够详细、具体,缺乏说服力。因此,受害者最好及时到司法机关指定的法医鉴定点进行治疗和病情鉴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家暴是否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
家暴是否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是的,只要是“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就是家暴,不仅限于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一般包括共同生活的儿媳、女婿、公婆、岳父母以及其他有监护、扶养、寄养等关系的人。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后的情形
[律师回复]  新婚姻法过错行为种类:  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判定。  重婚  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  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以补偿。”该条确立了离婚补偿制度,它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这一制度的确立,体现了对当事人在婚姻家庭中所作贡献的客观评价。婚姻家庭生活,要求配偶双方在感情、时间、精力、经济等方面持续不断地投入。但就多数婚姻而言,夫妻对婚姻家庭的贡献与从中获得的利益是不平衡的。实际生活中,承担了较多家庭事务的一方,往往其职业发展和其他方面的发展受到了较大的牵制,而配偶他方,则基于对方的奉献和牺牲,从婚姻家庭中获得了很大的利益。  补偿权的建立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但在实践中付出较多义务方并不能得到补偿。它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不足的方面一是如何判断一方付出较多义务,当事人难以说清楚。二是请求补偿的金额、方式、期限没有作任何规定,原则性太强将导致法官引用此款时不当侵害另一方的财产利益。  鉴于以上原因,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一个方面完善“补偿权”:应依职权取证,一般来说,被请求人的社会地位或经济地位明显优于请求人,请求人在承担证明付出义务较多时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困难。因此在请求一方能力有限或其他一些原因,有时也应根据请求方提供的线索,适用《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依职权调取证据,适当行使调查权有利于弄清事实,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
[律师回复]  新婚姻法过错行为种类:  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判定。  重婚  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  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以补偿。”该条确立了离婚补偿制度,它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这一制度的确立,体现了对当事人在婚姻家庭中所作贡献的客观评价。婚姻家庭生活,要求配偶双方在感情、时间、精力、经济等方面持续不断地投入。但就多数婚姻而言,夫妻对婚姻家庭的贡献与从中获得的利益是不平衡的。实际生活中,承担了较多家庭事务的一方,往往其职业发展和其他方面的发展受到了较大的牵制,而配偶他方,则基于对方的奉献和牺牲,从婚姻家庭中获得了很大的利益。  补偿权的建立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但在实践中付出较多义务方并不能得到补偿。它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不足的方面一是如何判断一方付出较多义务,当事人难以说清楚。二是请求补偿的金额、方式、期限没有作任何规定,原则性太强将导致法官引用此款时不当侵害另一方的财产利益。  鉴于以上原因,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一个方面完善“补偿权”:应依职权取证,一般来说,被请求人的社会地位或经济地位明显优于请求人,请求人在承担证明付出义务较多时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困难。因此在请求一方能力有限或其他一些原因,有时也应根据请求方提供的线索,适用《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依职权调取证据,适当行使调查权有利于弄清事实,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家庭暴力 > 家暴通常发生在家庭成员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