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要具备哪些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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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的意思是真实的,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整,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3、遗赠财产归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无争议;财产具体,不易灭失;4、对遗赠人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等等。接下来,我们一起了解一下“遗赠扶养协议要具备哪些条件”。
遗赠扶养协议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遗赠扶养协议要具备哪些条件

遗赠扶养协议构成的要件如下:

1、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是真实的,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整,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

3、遗赠财产归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无争议;财产具体,不易灭失;

4、对遗赠人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

5、遗赠人有配偶并同居的,应当以夫妻为一方签订协议;

6、扶养人有配偶的,必须征得配偶同意。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二、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优先问题

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注意的问题有:

(1)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2)扶养人是特定的,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且不得是遗赠人所立遗嘱中确定扶养的对象;

(3)扶养人不能将其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作为遗赠;

(4)扶养人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不受遗赠人是否有债权债务、已有财产是否可以继承等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公证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四、遗赠扶养协议生效时间是多久

遗赠扶养协议生效时间是遗嘱人死后,扶养人开始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后,即可取得遗赠物之所有权,而不再享有受遗赠权。

五、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怎么办

遗赠扶养协议无效的,受赠人因遗赠扶养协议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导致遗嘱抚养协议无效的过错方需要赔偿对方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时,要注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可能会影响到该协议的效力,到最终无法按照协议的内容继承异常。当然,若真的出现遗赠扶养协议无效的情况,就要看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遗赠或者遗嘱,若也没有就会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关于“遗赠扶养协议要具备哪些条件”的问题,就为大家介绍到此。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请直接点击页面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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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对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夺遗赠人财产的扶养人,即使遗赠人生前未提出解除协议,经遗赠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的请求,人民法院亦可以剥夺其受遗赠权,或根据情节限制其受遗赠份额。
  
③对于协议中指定给扶养人的财产,遗赠人在生前有占有、管理、使用、收益的权利,但不得擅自处分。
  
④因其擅自处分行为致使扶养人无法实现受遗赠权的,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免除扶养义务,并可要求遗赠人补偿其已经付出的抚养费用。
  
(3)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和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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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遗赠人与其法定扶养人之间的扶养权利义务不能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
  
②遗赠扶养协议并不是收养,扶养人对遗赠人承担抚养责任后,扶养人与其自身的法定扶养人之间的扶养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并依法履行
  
③扶养人依协议而享有受遗赠权,并不影响扶养人在自身亲属体系中的地位和继承权利;同理,对于遗赠扶养协议中未作处分的遗产,遗赠人的继承人仍有权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的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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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扶养人负有按照协议将指定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即遗赠扶养协议中指定遗赠给扶养人的财产,受扶养人生前有权占有、使用和收益,但不得将其擅自处分(如变卖、赠与、设定抵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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