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司机死亡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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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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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酒驾司机死亡怎么处理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酒驾司机死亡怎么处理?

酒驾造成司机自己死亡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由于本人已死亡,就不承担相关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但其家属应当承担相关赔偿义务。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自己死亡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需要明确的是,肇事人员并不因自己的死亡而减少赔偿义务,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可以免除。在经过司法机关的责任认定后,如果死亡驾驶人员是主要责任方,则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家属对造成的损失进行合法的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果是因为机动车驾驶人酒驾发生交通事故的,此时如果造成伤亡的,不仅仅要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还要给予相应行政处罚,以及要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酒驾司机死亡怎么处理?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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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司机死亡怎么处理?
酒驾司机死亡的,一般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并且是需要由酒驾司机的近亲属予以赔偿的。在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驾驶的管理规定中,如果是出现交通事故的话,此时是需要及时的报警处理的,并且也是需要及时的予以当事人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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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闺蜜的同学最近因为开车出去吃饭,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经调查还是无证驾驶,因为事故比较严重导致司机和副驾驶死亡,我想咨询一下,无证驾驶酒驾司机死亡副驾驶死亡量刑标准有哪些
[律师回复] 无证驾驶酒驾司机死亡副驾驶死亡交通法规,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已经触犯刑法,属于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积极救治伤者或者配合处理死者后事及赔偿死者家属,也是量刑的关键)
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200到2000元罚款,拘留15天以内,暂扣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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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酒驾死亡保险赔偿不
在酒后驾驶致人死亡的事件中,保险公司责任需视情况而定。若属交强险范畴,保险公司应先行赔付,但可向肇事者追偿。然而,商业险保险公司往往因酒后驾驶风险高而拒绝赔偿。具体赔偿责任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确保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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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酒驾驾驶致人死亡如何赔偿,酒后驾驶致人死亡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3、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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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致人死亡怎么赔偿酒驾死亡赔付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3、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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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酒驾死亡交强险赔偿吗
虽然我们经常能够在马路上看见相关的警示标语,但是有些人可能还会忽视这种存在,而导致走上伤亡的后果,那么有些人可能想知道司机酒驾死亡交强险赔偿吗,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酒驾甚至醉驾致人死亡的,可能会有一定的赔偿,但是具体情况还是要来具体分析了,具体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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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我一个同事前不久的时候因为上班的路上跟人家撞车了,现在已经受伤住院了,但是后来检查出来它属于酒驾,现在就涉及到工伤赔偿的问题,一般酒驾死亡工伤赔吗?
[律师回复] 工伤导致死亡怎么赔偿:应当按照工亡的标准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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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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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酒驾死亡保险拒赔如何起诉
1、保险代理人或经办人 保险代理人或经办人通常比被保险人更专业更有处理经验,他们从中斡旋有时确实能成事。 2、保险公司总部投诉 俗话说,金杯银杯不如大家的口碑,保险公司对理赔服务还是比较重视的,投诉考核也是理赔工作考核指标之一,一旦接到客户投诉,是必须立案与跟踪处理的。 理赔经办人也害怕投诉,有效的投诉是直接跟收入挂钩的,谁干工作都不会跟钱过去不。 3、当地银保监投诉 银保监是保险公司的直接主管部门,每年都会给各大保险公司理赔投诉统计和理赔服务打分,并定期官网公布排名。 保险公司接到银保监的投诉函向来都很紧张,那是不能随随便便扔进垃圾桶了事的,必须认真对待,且要对案件处理过程或结论限期作出书面回复。 如果年度投诉排名不好看,保险公司不仅会在主管部门那里留下坏印象,且会影响公司展业,对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 4、法院上诉 如果前面3个维权起不了效果,法院起诉是被保险人的最后杀手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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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造成司机死亡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r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r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rr最高人民r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r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r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r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r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r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r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r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r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r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r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r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r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
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r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r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r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r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r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r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r
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r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r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酒驾死亡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酒后而不是醉酒,基本可以认定,不构成危险驾驶罪。其次,要看造成事故的责任怎么分配,如果是驾车人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就可能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根据当事人违反交通法规的具体情况来定的,如果死者生前确实因为自身的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就应该认定其承担责任。 (二)、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无论是谁都受到交通法的制约,违反交通法规就应承担责任,并不能因当事人死亡就可以免责。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但是肇事者自己已死亡,不用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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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司机死亡保险赔偿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醉酒驾车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时,保险公司无需向肇事者提供经济赔偿。保险公司有义务执行此禁止性规定,以保护公众利益。因此,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通常作为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在此情境下,保险人无需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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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司机喝酒出车祸,副驾驶死亡,司机应怎样赔偿?
[律师回复] (5)其他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的情形、负事故全部责任.5万元,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一、三年以下量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重伤一人,负事故主要责任并且具有《交通肇事解释》
第二条
第二款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一种情形(不含
第六项“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在六个月拘役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死亡每增加一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增加三个月至五个月刑期,增加一个月刑期,增加一年刑期;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一个月刑期。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轻伤每增加一人;轻伤每增加一人;轻伤每增加一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处拘役。
(2)死亡三人,增加一个月刑期,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六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2万元,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重伤一人;重伤每增加一人,并且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交通肇事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在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重伤每增加一人。每增加一种情形(不含
第六项“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增加六个月刑期;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刑期。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在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1。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司机喝酒出车祸,副驾驶死亡,司机有没有赔偿
[律师回复] (5)其他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的情形、负事故全部责任.5万元,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一、三年以下量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重伤一人,负事故主要责任并且具有《交通肇事解释》
第二条
第二款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一种情形(不含
第六项“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在六个月拘役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死亡每增加一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增加三个月至五个月刑期,增加一个月刑期,增加一年刑期;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一个月刑期。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轻伤每增加一人;轻伤每增加一人;轻伤每增加一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处拘役。
(2)死亡三人,增加一个月刑期,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六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2万元,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重伤一人;重伤每增加一人,并且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交通肇事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在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重伤每增加一人。每增加一种情形(不含
第六项“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增加六个月刑期;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刑期。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在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1。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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