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多长时间结束?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监外执行多长时间结束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监外执行多长时间结束?

一、监外执行多长时间结束?

暂予监外执行没有规定具体时间期限。如出现法定收监情形的可由社区矫正部门按程序提出,刑期届满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

(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社区矫正机构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应予收监执行的,应当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后,报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收监执行决定的,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原服刑或者接收其档案的监狱、看守所,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应予收监执行而未收监执行的,由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收监执行的检察建议。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刑期届满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及时解除社区矫正,向其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原判人民法院。

二、监外执行程序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2、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我国的刑事诉讼的程序是十分严格的规定的,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也是要计算刑期的,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行为人的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的话,刑期没有届满的则收监执行,刑期已经届满的则及时释放。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监外执行多长时间结束?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3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3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监外执行多长时间结束?
一键咨询
  • 162****52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1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6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3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4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2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3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4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2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7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3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7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1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6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5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监外执行多长时间结束?
监外执行多长时间结束,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是没有具体的规定的。我国的司法机关等采取监外执行措施,是因为犯罪行为人存在某种特殊的情形,因此在这些特殊情形消失的时候,那么就要对罪犯收监执行。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暂予监外执行结结束又怀孕申请监外执行怎么写
[律师回复] 如果监外执行期间又怀孕的,可以继续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63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监外执行结束流产了怎么处理
监外执行结束后流产了,具体怎么处理的这个问题要根据详细情况分析,如果刑期未满,一般情况下会及时收监处理,如果刑期已经到期,当然会释放当事人,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不会再受到限制。这里要注意,监外执行本身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3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监外执行结束流产了怎样处理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监外执行结束流产了怎样处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监外执行结束流产了如何处理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监外执行结束流产了如何处理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监外执行监外执行缓刑与监外执行缓刑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3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监外执行结束流产了怎么处理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监外执行结束流产了怎么处理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监外执行的哺乳期期限有多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监外执行的哺乳期期限有多长问题解答如下, 哺乳期期限具体规定,从刑事诉讼法中不能直接找出。但是在我国其他法律法规中,不难找到哺乳期的明确规定。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都明确指出,妇女的哺乳期一般为一年。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也明确“凡哺乳(包括人工喂养)一周岁以内婴儿的女职工都应按本规定执行。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也可适当延长哺乳期”,“女职工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时正值夏季,也可延长1至2个月。”从这些规定中我们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国家对哺乳期的规定一般为一年,如果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
笔者建议,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如果被监外执行的妇女认为其哺乳期需要适当延长的,可以向当地担负监外执行监管职责的执法机关和担负监督职责的检察院提出延长申请,由它们从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中选出一家,委托该医院对妇女做出检查后出具是否延长哺乳期证明,延长时间不超过三个月。这样既严肃规范了法律执行,又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犯罪妇女的合法权益。对于前面提到的史某、李某,其监外执行都已经超过四年,显然远远大于最长一年零三个月的期限,应当决定立即收监,以彰显法律的权威。
监外执行去外地,监外执行的人会被收监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的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 但是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如果违反了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的要求时,就会被作出收监执行的决定。我们看一下哪些情况会被收监执行: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受到执行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所以监外执行去外地如果属于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改正的或者有其他上述情形之一的,才会被收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三条 执行的罪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收监执行建议书后十五日内,作出收监执行的决定: (一)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执行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六)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七)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八)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人民收监执行决定书,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监外执行多长时间结束?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